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4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 15点
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日
至2025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2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8:00—11:30)
(三)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编:266300
联系人:朱芳莹
联系电话:0532-58081688
传真:0532-55593666
邮箱:ir@hjttower.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4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至8月2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者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前通过公司邮箱ir@hjttow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规划等事项,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29日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规划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9日 (星期五)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至8月2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汇金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前通过公司邮箱ir@hjttow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一)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0532-58081688
(三)联系邮箱:ir@hjtt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3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关联方出资建设储能电站,利用峰谷电价差实现节能效益,公司与关联方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除股东大会已审议的关联交易及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亦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津同”)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青岛津同出资建设4.585MW/9.135MWh储能电站,利用平谷期低单价充电,峰期高单价放电,产生价差收益,实现节能效益。公司与青岛津同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累计交易金额约4400万元。经初步测算,本次储能项目合同期内预计可产生总节能效益约1400万元,公司累计分享节能效益约140万元。
青岛津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WHBC43U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杜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高俊新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
青岛津同主要股东: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青岛宏润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青岛津同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322.33万元、净资产2,789.01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53.41万元、净利润144.27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青岛津同控股股东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青岛津同与公司除前述关联关系的构成外,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由关联方青岛津同出资建设4.585MW/9.135MWh储能电站,利用平谷期低单价充电,峰期高单价放电,产生价差收益,实现节能效益。公司与青岛津同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累计交易金额约4400万元。经初步测算,本次储能项目合同期内预计可产生总节能效益约1400万元,公司累计分享节能效益约140万元。
(一)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内容:乙方出资在甲方厂区内完成储能电站的设计和建设并接入甲方内部配电网,甲方向乙方提供储能电站所需场地,储能电站建成后由乙方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乙方为甲方提供削峰填谷管理服务,储能电站在谷值电价时段充电存储,在尖/峰、平时电价时段向甲方的负载供电,利用峰谷电价差获得电费收益。
2、储能充、放电分享电费优惠期:自项目投运之日起10年。
3、电费支付及收益分配
(1)乙方通过储能电站从甲方充电,由甲方向乙方开含税13%的电费发票,乙方向甲方支付充电电费;
(2)乙方通过储能电站向甲方放电产生的放电电费,由乙方向甲方开含税13%的电费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此项电费;
(3)储能电站效益=充、放电削峰填谷产生的电价差额减去运营成本,甲乙双方按1:9利润分成,充放电尖、峰、平、谷电价以甲方每月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实际结算电价同步调整,电价由甲方提供;
(4)相关补贴:项目的节能效益期内,每个结算期内储能电站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的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组织的相应补贴甲乙双方按5:5分成,储能电站参与调峰及需求侧响应补贴,乙方配合甲方提交申请,所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按2:8分成。
4、结算方式:按月结算,银行电汇支付。
5、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1)本项目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本合同节能效益分享期结束前3个月内,甲乙双方对是否续签合同进行商谈,双方若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续并有效,若双方签订解除协议则本合同到期后解除并失效,双方就财产处置进行协商,原则上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在3个月内拆除、取回,甲方应配合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双方合同期限内,若甲方的经营管理、股东结构或实际控制人等发生变化的,需要以不损害乙方项目运营及收益且甲方应确保新的管理者、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知晓并接受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否则,合同无效。
6、违约责任
本项目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不影响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1)如储能电站系统因甲方经营终止导致无法继续运营,甲方应无条件安排乙方在甲方其它厂区重新落址,搬迁及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将甲方场地恢复原状。
(3)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内容,如有一方不能履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充、放电电费优惠分享期”届满且双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结清时终止。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储能业务,分享节能收益,有利于公司实现用电削峰填谷,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关联方出资建设储能电站,公司与关联方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2025年8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双方的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3、2025年8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2025年公司与青岛津同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96.64万元,均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青岛津同未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受让或转让股权、对外投资等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