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行《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C50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