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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和获得感,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发布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履行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5年度行动方案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效,夯实发展基础

  民营大炼化作为国内炼化行业的“新质生产力”,其核心优势主要在于炼厂超大型装置的成本领先和“宜油则油、宜烯则烯、宜芳则芳”的产品经营,公司更是在此基础上,打造行业标杆并做到产业极致,持续构筑行业核心竞争力的成本护城河优势,实施基于内部降本增效的持续成本改善,加快“高附加值技改+精品项目建设”并举的内生式增长,实现经营规模与盈利水平稳步提升。

  2024年度,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传统优势,发展新动能,激发新质生产力,高效统筹安全环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工作,完成了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及关键发展指标,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2.73亿元,同比增长0.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44亿元,同比增长2.01%。

  2025年公司将围绕总体规划,在深化市场协同与产业布局、强化创新驱动与质量效能、夯实管理基础与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精准发力,凝心聚力,坚定目标,砥砺前行,全力达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保障公司实现高质量的效益增长。

  二、激活创新引擎,培育新质动能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托于公司多年精心打造的研发平台,聚焦市场差异化、技术高端化、业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持续在差异化功能性材料的前沿技术和尖端产品的研发上发力,取得突破。2024年,公司全产业链多项技术和产品突破了“卡脖子”瓶颈,弥补了行业短板,填补了行业空白。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17.03亿元,同比增长2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1676件,其中2024年授权专利超300件,创新动能持续增强。

  2025年,公司继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研发创新,聚焦高利润产品开发与量产,结合技术趋势动态调整产销策略,提升产品附加值与市场影响力。加速数字化转型,依托现有平台探索创新技术,优化生产流程与管理效率,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质量与成本动态平衡机制,通过精益管理与技术创新实现产品稳定性与成本竞争力统一,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以客户价值为核心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厚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红利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始终保持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一直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025年6月,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67亿元。自2016年重组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分红金额255.39亿元,占累计归母净利润的41.52%,大幅超过公司从资本市场所募集的配套资金。

  2025年,在现金流量充裕且盈利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公司积极探索研究中期分红等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切实回报股东,增强市场信心。公司已推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计划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合计派现5.63亿元(含税),以切实举措回报股东。

  四、健全治理体系,提升规范水平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制度,优化治理结构,完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独立性。通过传达最新法规与监管政策、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机构及协会培训,加强法规学习,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025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监管要求,系统推进治理体系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持高标准董事会规范运作,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支撑作用,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及重大事项预沟通机制等,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能力建设和责任担当,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相关合规培训,不断增强其规范运作与责任意识,为公司合规稳健运营提供核心保障。

  五、深化投关互动,精准传递价值

  公司秉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重点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针对性,披露对投资决策有价值的信息,努力构建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信息披露机制,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2024年度,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接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等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响应股东合理诉求,持续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凝聚共识。

  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体系,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与专业。积极顺应市场趋势,创新信息披露形式,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与传播效率,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同时,持续构建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高质量的良性互动机制,确保信息传递的高效透明,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说明:上述两表中,1.炼化产品包括恒力炼化和恒力化工的全部产品;

  2.新材料产品含聚酯新材料、工程塑料、功能性薄膜和可降解新材料等;

  3.炼化产品、PTA的销售量含贸易量,营业收入含贸易销售收入,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的PX、醋酸和乙二醇等化工产品;

  4.炼化产品、PTA的平均售价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PX、醋酸和乙二醇等产品的结算均价,含贸易均价。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注:1、煤炭含原料煤和动力煤。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预测或者保证,敬请投资者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00346             公司简称:恒力石化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范红卫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范红卫女士(召集人)、薛文良先生、李晓明先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邬永东先生(召集人)、刘俊先生、龚滔先生;

  提名委员会成员:刘俊先生(召集人)、薛文良先生、柳敦雷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薛文良先生(召集人)、邬永东先生、李峰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晓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峰先生、柳敦雷先生、刘千涵先生、张文宇先生、黄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聘任王珊女士、汪春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以及新建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039,099,7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3,127,982.88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3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范红卫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1,494,169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晓明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晓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900股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峰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柳敦雷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A区FDY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E区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柳敦雷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刘雪芬女士: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吴江丝绸试样厂出纳会计;建设银行盛泽支行柜员、信贷员、会计主管;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刘雪芬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刘千涵先生: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业务代表、销售副经理、销售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千涵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张文宇先生: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现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黄旭东先生: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副部长、销售部副部长、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旭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王珊女士: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珊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汪春杉女士:199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专员。

  汪春杉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50,098,990.15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1,012,429.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039,099,7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3,127,982.88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9日

  至2025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楼31层。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 登记时间

  2025年9月4日-9月5日 9: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411-39865111

  传 真:0411-39901222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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