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33 公司简称:神工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选的监事林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安排,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上述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拟通过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方式有序落实取消监事会的各项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申请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为:3.5亿元
●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承兑、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代付、开出信用证等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扩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2023]205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05,7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9.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74.9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943,396.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056,578.7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110Z001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10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主要受外部宏观市场环境、经济环境、下游需求等诸多客观性因素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逐步投入该项目。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0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方向及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产能,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业务,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日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 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50%,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 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董事长,由董事长判断后下达交易指令。
4、当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或者潜亏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或亏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部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董事长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
六、 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且公司仅涉及低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高风险的外汇交易品种,风险相对可控;同时,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同意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3.74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潘连胜、袁欣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3名激励对象离职、因9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归属标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68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潘连胜、袁欣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定2025年8月22日为授予日,以13.74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46,61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潘连胜、袁欣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
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 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后,公司监事会设置自然取消,公司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派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C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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