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2020年期间为本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服务,2025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黎苗青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昭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和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信永中和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近日,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上半年,鉴于公司可转债“煜邦转债”发生转股共99股,同时,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公司总股本由247,101,285股增加至336,059,46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7,101,285元增加至人民币336,059,460元。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和披露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19”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半年度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8月17日,煜邦嘉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和“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公司及煜邦嘉兴、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90,000,000.00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2025上半年,公司尚未进行上述情况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90,000,000.00元。报告期内,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除终止实施项目外的其他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对除上述终止子项目外的其余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之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实施主体为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加实施主体的分公司即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增加其办公地浙江省杭州市作为共同实施地。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募集资金9,782.7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上述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终止实施的原因、审议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由于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41,080.6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1、“煜邦转债”转股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煜邦转债”自2024年1月26日开始转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395,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39,212股。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煜邦转债”转股金额1,000元,转股数99股,公司总股本由247,101,285股增加至247,101,384股。
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据2025年5月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上述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登记的总股本247,101,38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4,706,195股后的股本222,395,1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026,463.92元,转增88,958,076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6,059,460股。
综上,上述两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247,101,285股增加至336,059,46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7,101,285元增加至人民币336,059,46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日
至2025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 系 人:汪太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0日(星期三)至09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17日(星期三)10:00-11: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7日(星期三)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
董事会秘书:石瑜女士
财务总监:李化青先生
独立董事:杨之曙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17日(星期三)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0日(星期三)至09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邮箱:ir@yupon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88597 公司简称:煜邦电力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并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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