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下发,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其中:庄光山先生、吴非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同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会计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各项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各项分析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分析透彻,数据翔实。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8月31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279,999股。
此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同意:认为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考核中,优秀(A)27人、良好(B)0人、一般(C)0人、差(D)0人,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时公司业绩完成达到考核条件,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表决同意:认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符合地方政府新旧动能转换和化工行业节能减碳政策,是国家正在推动的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的具体实践,项目的实施对于企业推动本质安全、节能降碳、效益提升、绿色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原料煤供应有保障,采用的水煤浆气化装置及先进工艺技术,公司均有大规模工业化经验,技术先进适用;项目在山东省认定的化工园区建设,区内供电、供水、排水、交通等条件完备,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对外协作条件好;项目投资估算合理,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可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人才、管理和品牌等优势,以节能降耗、增质增效为出发点,能够显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将投资建设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投资建设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4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下发,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监事王笃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2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279,999股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4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生产量与销售量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中间产品自用。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4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转增股份。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372,156,097.23元(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23,219,998股,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4,334,000股后为2,118,885,998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29,721,499.50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6,811,5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测算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26,533,008.50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9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共11名董事,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努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了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为推动行动方案的实施,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聚焦公司主业,促进稳定发展
公司构建德州本部和荆州基地两个利润中心、“一体两翼”并肩发展、“双航母”协同运营模式。在行业深度调整,结构性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下,展示出较强的抗风险韧性与灵活应变能力,主导产品实现增量降本,主要运营指标在同类企业中居于前列;公司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项目建设,酰胺原料优化升级项目顺利投产,20万吨/年二元酸、BDO及NMP一体化等项目如期推进,同时统筹项目规划,危中寻机,积极争取资源要素支持,为未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公司着眼节能降耗和挖潜增盈,平台体系及主要产品消耗指标均优于既定目标;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放大产销联动,调优行业布局,部分主导产品市场话语权及占有率持续提升;公司完善创新平台、落实创新项目,加大研发投入,科技创新数智赋能,转型升级引擎强劲。
二、注重股东回报,实行稳健的分红政策方面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2024年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分红总额6.37亿元;2024年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分红总额6.36亿元;2024年度合计分红12.73亿元,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到32.63%。
2025年半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增加了现金分红频次并保持了稳定性和持续性。后期,公司将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的现金分红,并科学统筹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经综合考虑,公司拟使用20,000万元~30,000万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六月末,公司支付资金总额为4809.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股份230.00万股。后期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持续完成回购目标。
三、加强市场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秉持合规、真实、准确、及时、公平的原则,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同时,以积极的态度,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确保信息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公司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已连续十个年度信披工作被评为“A”;公司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现场投资者交流会、网络视频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证券公司策略会、现场接待投资者调研、线上回答投资者问题、网络回复股东需求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实现公司与资本市场的良好互动。公司获2024《新财富》杂志“最佳上市公司”奖项。
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这也是公司第二份ESG报告,为资本市场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和发展提供了较为全面详实的信息资料。公司ESG评级得到资本市场高度认可。
四、规范公司治理,夯实发展根基方面
公司坚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同时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启动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工作,确保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规定的要求一致。后期,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力求以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制度、规范的流程、有效的内控,推动公司行稳致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4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7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79,999股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报了审核申请材料。
2、2021年12月24日,通过公司协同办公平台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2年1月2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月1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华鲁控股发[2022]3号),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备案,原则同意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4、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2年2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6、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4月7日,公司发布《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2022年4月1日;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数量:1,060万股。
8、2022年8月12日,通过公司协同办公平台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1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9、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10、2022年9月27日,公司发布《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9月23日,登记数量84万股。
1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2月1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19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3,533,277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1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533,27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日。
13、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人调离公司和退休,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334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7.08元/股。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注销股份53,334股。
14、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8月31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279,999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9月14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9,999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15、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再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一人退休,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667股(其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333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334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6.77元/股。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再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3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完成注销股份46,667股。
16、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2月1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18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3,483,278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83,278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日。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基本情况
1、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31日。
2、预留授予价格为:17.13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对象共27人,预留授予数量84万股。
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达成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9月23日,第二个限售期即将于2025年9月23日届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条件
注: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3,114,959,474.65元。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四、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次27名激励对象解除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总数为279,999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2%。
五、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公司将在办理完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时确认上市流通日期。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79,999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无董事和高管人员。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的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认为: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考核中,优秀(A)27人、良好(B)0人、一般(C)0人、差(D)0人,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时公司业绩完成达到考核条件,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2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279,999股解除限售。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23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相关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47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建设项目名称: 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0.39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资金风险、政策风险、经营效益不达预期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背景
随着我国煤化工行业的发展,合成氨行业在规模、产品结构、技术改造方面均有较大程度的变化,逐渐向大规模、高新技术方向发展,这对公司发展提出新的要求。目前公司德州本部部分气化炉的气化技术服役时间较长,总体能效水平与荆州子公司的综合能耗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减弱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求加快推进煤炭利用高效化、清洁化;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快改造提升,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此,公司有必要发挥技术和成本优势,加强发展要素和各种资源的集聚能力,投资建设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通过技术升级提高规模效益,提升产品话语权和企业综合竞争力。
项目对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综合能耗,提高煤炭产业附加值,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加快区域经济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情况
本公司为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主体。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立足原煤消耗量不变进行气化装置替代,装置以煤为原料,经煤气化、净化后生产合成气;主要装置包括气化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和部分配套公用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为合成气总量45.09万Nm3/h(以有效气 CO+H2 计 Nm3/h);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0.39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36.65亿元(按产出物全部对外销售测算),但本项目所产合成气为公司最终产品的原料气,故经济效益由最终产品盈利能力决定。
项目投产后预计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能效和运营效益,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具有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上述项目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项目预计经营数据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五、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1、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需要资金支出较多,投资建设过程中受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筹资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存在资金风险,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建设完成。
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利用当前筹资环境和优惠政策,以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筹融资能力,进一步强化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尽可能消除资金风险。
2、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环境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在实施过程中,面临政策变化风险,包括环保政策趋严、能耗双控与碳减排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等,导致项目投入增加,运营成本增多。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强化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优化能效设计,积极探索碳捕集与利用技术的应用,密切关注政策动态,调整产品结构,努力降低政策风险影响。
3、经营效益不达预期风险:当前化工行业受下游需求不足,产能增速过快影响,行业景气度偏低。国家虽积极采取措施拉动需求、反“内卷”,但行业发展及市场行情均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原料及最终产品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盈利状况不及预期。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费用,努力降低产品固定成本;积极开拓产品市场,确保项目投产后满负荷运行;充分发挥公司管理优势,提升整体效能,降低产品综合成本,增强最终产品应对市场变化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4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一体化项目部分装置投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年产20万吨BDO、16万吨NMP及3万吨PBAT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部分装置已打通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进入试生产阶段。
一、项目的审批情况
1、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相关项目的议案》,一体化项目为相关项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相关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3-010号)。
2、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相关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华鲁恒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体化项目以电石为原料,通过炔醛法生产1.4丁二醇(简称:“BDO”);以BDO为原料,生产N-甲基吡咯烷酮(简称:“NMP”)产品和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简称:“PBAT”)产品。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20万吨BDO、16万吨NMP及3万吨PBAT生物可降解材料。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一体化项目预计总投资33.87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一体化项目投产的部分装置包括BDO、NMP相关装置,可新增20万吨/年BDO、5万吨/年NMP产品生产能力。该部分装置建成投产可进一步丰富控股子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其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00426 公司简称:华鲁恒升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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