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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C86版)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责。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予以取消、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三、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8月23日

  附件:《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下转C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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