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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正常所需,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常规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定价及交易条件均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进行确认,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原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涉及金额合计446.00万元,主要用于向相关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以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关联董事肖志华、张俊杰回避表决,获其他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意见: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相关交易事项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肖志华、张俊杰回避表决,获其他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本次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情况

  基于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结合2025年上半年业务推进的实际情况,同时基于对2025年下半年公司业务的合理预计,公司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向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生物”)销售商品的预计金额由5.00万元调增至100.00万元,向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的预计金额由30.00万元调增至40.00万元。综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446.00万元相应调增至551.00万元,其他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变。

  单位:元

  

  (四)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元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列项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2025年年初至2025年8月8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3、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含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间的调剂)。

  二、本次调整涉及变动的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生物”)

  

  注:上述海星生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来源于奥浦迈《2024年年度报告》及工商公开查询信息。

  2、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谱分析”)

  

  注:上述纳谱分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纳微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工商公开查询信息。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主要交易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长肖志华担任海星生物的董事,海星生物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海星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董事张俊杰担任纳微科技的董事,纳谱分析为纳微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纳微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此外,结合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纳谱分析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其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海星生物、纳谱分析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调整相关额度主要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交易双方秉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正常所需,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变化做出的调整,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事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常规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定价及交易条件均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进行确认,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相关业务存在切实需求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调整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67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为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舆情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及《舆情管理制度》。

  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共五章、十七条,主要包括“市值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市值管理机构与人员”、“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共四章、十六条,主要包括“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等内容。

  上述修订、制定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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