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76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标点符号调整、目录调整以及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无实质性修订条款范围较广,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管理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及制定的部分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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