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48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向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控股子公司现行的存货管理政策及实际会计核算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向东先生、齐雁兵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50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下控股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保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万联海岛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0.13亿元。此外,公司为关联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两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余额为9.63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属下控股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0日和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属下控股公司融资担保需求,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同意2025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的2025年预计担保额度已使用70.86亿元,2025年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已使用41.92亿元,均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之内。
按照担保方及被担保方类别分类如下(被担保方及其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已使用额度情况详见附表):
单位:亿元
注1:以上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包含部分为同一被担保公司提供共同担保的情形。
注2: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公司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和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就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向其支付担保费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重庆两江存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抵押物为重庆两江房产和土地,为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融资能力,重庆两江同意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7.00亿元担保总额的担保,公司就前述担保情况提供反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重庆两江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63亿元,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9.63亿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65亿元的比例为687.81%,包括对公司及其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此外,公司为关联方重庆两江提供反担保余额为9.63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及主要被担保人情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注1:以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以上为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在2025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属下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注3:上述数据统计截至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49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免税”)现行存货管理政策及实际会计核算情况,公司在原有的会计政策基础上对“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增加“先进先出法”,本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控股子公司珠海免税现行的存货管理政策及实际会计核算情况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相关重大资产置换实施完成,珠海免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珠海免税现行的存货管理政策及实际会计核算情况,公司在原有的会计政策基础上对“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增加“先进先出法”,以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2、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报表相关财务数据追溯重述的原则,公司自同一控制下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③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③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的累计影响数无法确定,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控股子公司现行的存货管理政策及实际会计核算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变更后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并了解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监管指标动态,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2013年2月8日获准筹建,于同年9月4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459号),于同年9月6日取得《金融许可证》(证号:00367142),于同年9月9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3000020370),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十亿元。
2015年9月15日,财务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
2016年11月29日,财务公司增资至人民币十五亿元。2018年2月6日,财务公司增资至人民币二十亿元。
2021年1月15日,财务公司因注册地变更换发《金融许可证》(证号:00370170),并于同年4月21日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
2021年9月23日,财务公司应监管要求换发新版《金融许可证》(证号:00971815);同年12月14日,财务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2023年3月17日,财务公司增资至人民币三十二亿元,并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同年12月6日,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进行业务范围调整而换发新版《金融许可证》(证号:01091676)。
2023年3月17日,财务公司增资至三十二亿元,并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
2024年3月6日,财务公司增资至人民币五十亿元,并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
2025年7月16日,财务公司为规范住所地表述换发《金融许可证》(证号:01140021),并于同年7月23日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
(一)企业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9日
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6层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于2025年上半年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分别负责审议与风险管理和审计工作等相关的工作规划、基本制度和其他重大事项,定期评估相关风险并提出应对建议。
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执行,根据法律、法规和《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总经理办公会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与利率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审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在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相关业务的重大事项。
财务公司设置了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市场部、财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含人力资源职能)、创新发展部、信息科技部、合规管理部等十个部门,分别负责不同业务的开展和提供后勤管理支持。
财务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将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培训教育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树立、巩固、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并建立了涵盖各项业务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的内部控制体系。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声誉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并持续修订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内控制度的实施,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属性和风险特征制定了适用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作业规范和风险防范措施,治理层、经营管理层定期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制定应对措施。
(三)重要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财务公司本着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网上结算管理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人民币活期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协定存款管理办法》《业务管理系统故障应急管理办法》《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应急管理预案》等结算业务类制度,明确了结算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2)财务公司编制了结算业务部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权限和汇报路线等事项,建立了各业务环节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到事后监督的风险管理机制,如双人复核制度、岗位备份机制、事后督查环节、大额付款确认制度和对账制度等。
2.资金业务控制
(1)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人民币资金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存放同业管理办法》《同业存放业务管理办法》《同业存放业务操作规范》《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等资金业务类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防范了相关业务风险。
(2)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财务公司密切关注集团和成员单位的实际用款及进款情况,分析资金动向,及时对资金使用进行调整和规划,做好头寸管理,保证成员单位的用款需求;在资金存放业务操作中,建立了存放同业询价体系,逐级审核,控制资金风险。
3.信贷业务控制
(1)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信贷业务。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制定了《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成员单位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自查自纠制度》《业务连续性总体应急预案》《自营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贷前调查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管理办法》《票据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票据回购管理办法》《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信用风险应急预案》《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授信担保管理办法》《抵质押品权证管理规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操作细则》等信贷业务类制度和细则。
(2)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4.投资业务控制
(1)为满足投资业务开展的需要,财务公司制定了《投资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投资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同时制定了《固定收益类业务授信管理办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办法》《债券借贷管理办法》《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管理办法》以及《市场风险应急预案》等投资业务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2)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投资业务部门职责权限,确定了投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日常稽核和内部审计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制订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案件问责工作管理办法》《高管人员违规失职行为问责管理办法》《纪检工作制度(试行)》《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员工行为合规手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办法》《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涉刑案件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日常稽核和内部审计。审计管理部负责财务公司日常稽核和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
6.信息系统控制
(1)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办法》《数据备份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络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外包管理办法》《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应急预案》《信息系统授权操作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信息系统管理类制度来规范终端设备的使用,建立信息分类、保护体系和统一授权的有效机制。针对不同的系统制定备份策略,建立了备份管理系统,实现了数据备份的自动化,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财务公司不定期地组织数据恢复演练,验证数据恢复过程的正确性和备份数据的有效性。
(2)财务公司网络实现了业务网络和办公网络的物理隔离,实行专机专用。在业务网络中合理地划分了不同的逻辑区域,并部署了相应的安全设备或访问控制策略,公司未发生因网络区域划分不恰当和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87,900万元,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29,749万元;资产总额4,323,600.84万元,净资产700,171.12万元;2025年上半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58.54万元,净利润22,196.49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过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等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监管指标
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17.44%。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34.16%。
3.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不得高于80%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73.70%。
4.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不得高于1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
5.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不得高于15%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0.83%。
6.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不得高于3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5.69%。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不得高于1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4.78%。
8.票据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不得高于10%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04%。
9.投资总额/资本净额不得高于70%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投资总额/资本净额38.80%。
10.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不得高于20%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02%。
(四)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运行效率,公司在风险处置预案中明确了有关要求,包括财务公司监管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并通过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监管报告及财务报表,建立信息报告机制,持续评估财务公司风险状况,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上市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合计74,793.01万元,贷款合计0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经营宗旨及业务优势
财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依托集团,服务集团”,致力于服务所属企业集团,为华发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规范、高效的资金集中管理和灵活、全面的金融管理服务。财务公司发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杠杆的作用,实现集团资金集约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构建华发集团资本运营的综合金融平台。
五、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年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经2025年4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底,公司完成重大资产置换,置入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并置出非珠海区域房地产子公司股权,战略定位和主营业务转型为以免税业务为核心,围绕大消费产业发展。2025年4月,为深入贯彻中央及广东省有关深化国企改革的要求,落实珠海市国企新一轮的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市国资委将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公司加速融入其战略运营体系,加快推动战略转型和去地产化工作,战略聚焦“免税+商管+商贸”业务发展体系。2025年5月,公司完成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锚定大消费战略主航道,全力打造立足粤港澳、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大消费产业集团,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一)免税板块:深化战略区域布局,智慧运营提质增效
公司已在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国家战略区域布局,已形成覆盖口岸免税、跨境商务、商业综合体及线上渠道的全产业链布局,并加快拓展和提升口岸免税、离岛免税等业务。根据珠海边检总站公布数据,2025年1-6月经拱北、港珠澳大桥、横琴等珠港珠澳口岸出入境人员数量约1.1亿人次,同比增长12%,查验出入境车辆和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超647万辆/艘次,同比增长25%。自珠海赴澳门旅游“一周一行”、横琴赴澳门旅游“一签多行”政策实施以来,该总站已查验持用该签注人员107万人次,年内该总站查验出入境港澳居民和出入境内地居民达4660万人次和6070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12%和14%。公司依托政策利好与区位优势,强化拱北、港珠澳大桥口岸免税店的客流优势,部署AI客流分析系统动态优化商品陈列及库存管理,运用信息系统与场景化陈列提升旅客进店率,争取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此外,通过扩大欧洲、日韩及东南亚直采渠道比例,重点引入小众优质品牌与健康保健品,有效提升商品毛利率并满足新兴消费需求。
(二)商管板块:打造智慧商业体系,数智场景提效赋能
为加快构建适应新消费时代特色的多元化商业运营模式,公司下属商业管理公司进一步提升商业管理专业化能力,积极推进格力海岸·新新里MALL、格力·海岸小镇等商业项目的招商工作,进一步丰富消费场景,提高消费品类的多元化和全面性;在加快产业数智化转型升级方面,公司子公司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与阿里云、银泰商业集团合作建设珠海首个“数实一体化智能新零售平台”,携手阿里云在业务云、AI场景应用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与银泰商业集团在围绕零售商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消费者体验提升等方面开展合作,创新打造智慧新零售场景,提升零售运营效率。后续,公司将持续优化商管业务经营模式,重塑经营管理体系,引入信息化管理模式,建立商户评估机制,结合消费者行为大数据优化业态布局。全力推进项目招商与筹备,升级品牌伙伴合作模式,共同开发定制化商品、联名主题活动,打通线上线下会员体系,并动态优化品牌组合,持续深入挖掘商管潜能。
(三)商贸板块:夯实供应链基石,构建跨境生态闭环
公司重点推进跨境电商与智慧物流等创新布局,整合强化供应链资源,打造覆盖采购、仓储、数字化营销的全链条平台,形成“以商促免、以免带贸”的全链条闭环。公司旗下洪湾渔港项目正在全力打造海鲜交易中心、活鲜出口中转站和智能冷链仓库,其年渔获卸载量超6万吨,既能满足粤港澳居民对高质量水产品的消费需求,又为跨境贸易搭建了稳固的供应链基础。
在跨境业务布局上,公司整合海南离岛免税、横琴合作区政策优势,重点引入保健品、美妆等热销商品,提供保税仓直发服务。同时,公司积极探索与澳门电商平台的合作,打通葡语系国家的商品通道。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快存量房地产的去化工作,依托华发集团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协同能力,全面聚焦“免税+商管+商贸”的业务发展体系,推动关键资源向主责主业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和盈利水平,通过企业的长期价值回报广大股东。
二、坚持规范运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有效性。2025年4月,按照《公司法》和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2025年上半年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4次,审议通过了45项议案,会议组织、召开及信息披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确保董事会运行的合法合规。
公司夯实制度根基,确保常态长效。常态化梳理更新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确保董事会运行合规。
三、深化投资者管理,加强投资者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采取业绩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通过与投资者互动等方式,帮助投资者更好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持续完善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建立了全方位、多渠道的沟通平台和交流方式。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积极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充分回应市场关注的问题,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了积极的回复和沟通,让投资者更加清晰、透彻地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未来规划。2025年上半年,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逾240次,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问答逾139条。
四、强化信息披露,提升ESG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清晰,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展示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员工福祉及社会责任的表现,2025年7月,国内权威ESG评级机构发布最新评级报告,公司ESG评级升至A级,ESG治理成效不断显现。
五、强化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责任,激发企业活力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全力支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种关于规范运作、投资者保护、对新任董事高管进行履职培训等活动,增加“关键少数”的合规知识储备,及时掌握监管动态,持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召开了独立董事会议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管控,严格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切实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后续公司将持续聚焦于主责主业,密切关注行业趋势,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和机遇,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公司代码:600185 公司简称:珠免集团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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