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11号文《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3.67元。截止2023年6月1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601,378,9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58,465,531.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2,913,368.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6-00004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029,669.91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65,029,669.9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资金累计使用金额1,077,821,015.60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677,821,015.6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400,000,00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5月,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云谱支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山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83,753,051.41元,其中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8,753,051.41元,购买大额存单余额为120,000,000.00元,定期存款余额为205,000,000.00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①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②期末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情况
单位: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5,136,366.2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统筹规划建设项目”置换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90,224,410.79元,“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置换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57,381,325.55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7,530,629.87元(不含税)。上述事项业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6-00001号)。本次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募集资金余额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381,578,928.34元,其中协定利率存款余额为56,578,928.34元,大额存单余额为120,000,000.00元,定期存款余额为205,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86%,未超过30%。
2024年7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86%,未超过30%。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结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下属五家军品子公司江西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公司”)、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国科”)、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军工”)、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机械”)、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经纬”)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借款,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的实施和管理,将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前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5-051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军工”)为切实提升经营发展质量,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特制定本《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本方案旨在明确未来优化目标及具体举措,提升经营效率与质量,强化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力主业经营,提升发展质量
国科军工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注于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及弹药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024年,公司深耕主营业务,主要经营指标稳步提升。在弹药装备业务板块,通过对生产流程的精益化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的严格执行,在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的同时,不断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稳定的订单来源和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使得该板块营业收入稳步提升。在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板块,公司积极顺应市场趋势,加大在该板块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力度。成功突破多项关键技术,积极参与军方武器装备型号项目的竞标与研发,凭借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获得了更多项目订单,实现了产品交付量的大幅增长。
2025年,公司将通过以下举措提升经营质量与发展效能:
(一)深化核心能力建设
2025年,公司将继续优化能力布局,深入推进公司能力提升。公司围绕弹药、引信和固体发动机装配/装药核心科研生产能力,补齐短板、扩大产能,重点推进动力模块扩能项目、统筹规划能力提升项目、航天动力建设项目。“一园三基地”已全面投入使用,统筹规划建设项目A区数字化壳体加工线逐步完成试制加工;统筹规划建设项目B区小口径弹药总装开始试生产,通过智能化设备有效提升某新产品工作效率;大力推进经纬公司产能提升工作,预计可提升30%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动力模块扩能建设项目,提前筹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与所属地政府部门的积极沟通,已完成航天动力建设项目中规划土地的置换及增购方案的确定。
(二)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公司基于自身长期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深度挖掘军方需求,从材料创新、结构优化和性能提升等角度进行技术突破,研制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我军主战装备主用弹药或其关键部件,能够满足我军最新的作战效能和应用环境需求,产品技术水平和性能得到了军方单位等终端客户的认可。2024年,公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军贸竞争。通过参加各类国际防务展,展示公司先进产品与技术,提升国际知名度,与多家国外客户建立合作意向,逐步打开国际市场局面。
2025年,公司将按国家行业管理要求,在运营风险可控、合规框架下,多措并举加大军贸市场开拓。首先,推动现有型号产品出口,同时结合国际需求开发多场景适配新型弹药;其次,依托核心技术与高效制备凸显性价比优势,重点推广低成本制导火箭弹等武器装备;另外,公司积极推广现有产品、技术参与国内行业展会等军品装备交流会深化与军贸公司及国际客户合作,提升公司在国际军贸市场的知名度,增强公司在国际军贸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有效拓宽业务发展空间。
(三)产业开发与投资并购
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及其产业链,发挥公司综合优势,适时开展与公司主业相关的产业投资;紧密关注未来新兴产业,适时开展新领域产业的投资并购。通过“产业同根、技术同源、价值同向”的协同发展,提升公司发展战略安全。
二、创新驱动未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4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总额达9,116.60万元,同比增长25.95%,全年研发投入助力公司在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另外,公司内部设置研发成果产业化收益分成机制,对于研发人员取得的技术成果,在实现产业化应用后,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研发团队收益分成,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
2025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创新驱动战略,上半年研发投入5505.46万元,重点突破关键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质生产力增长点。公司将聚焦两大核心业务板块,推进以下研发与产业化布局:
在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业务板块,公司将目标明确地聚焦国内外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市场,积极投入研发新型推进剂,如钝感推进剂、满足特殊技术要求的推进剂以及高性能战斗部推进剂等。不仅如此,公司还将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大胆开拓导弹、火箭弹发动机的总装业务,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在弹药装备业务板块,防空反导应用领域:公司将基于现有产品技术,大力开展无人化、智能化领域弹药装备的研发,致力于打造具有复合功能的系列化产品,满足现代化防空反导作战的多样化需求。在防暴处突应用领域:公司将积极开展炮射、枪发、手投等不同平台的非致命特种弹药技术研究。通过创新研发,开发出一系列信息化、序列化反恐、防暴用非致命武器弹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持。在引信及智能控制领域:公司将充分发挥产品技术优势,在巩固小口径弹药、单兵武器系统弹药、火箭弹、导弹等配套引信市场地位的同时,依托C&R双模复合目标探测技术、引信复合定距技术等信息化引信核心技术,积极开拓单兵反坦克弹药、无人机载弹药、海陆空防空反导信息化弹药配套领域。
另外,公司将持续开展人才引进和年度校园招聘任务,特别是研发和专业技术岗人员及涉火作业技能人员招聘,加快人才培养。在人才管理方面,公司推行“高激励、严考核”机制,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性。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更好更快地成长,公司修订并组织实施《研发(技术、管理)岗薪酬实施办法》《工程技服(专业技术)岗薪酬实施办法》,建立了管理、专业技术双发展通道。
三、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作为军工国企混改的探路者,建立了“国有体制+市场机制+上市标准”的运营机制;用现代企业治理理念传承红色基因,适应市场发展要求,以党建引领公司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公司构建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决策体系。不断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截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已经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2次监事会会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与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和责任得以履行,有效的维护了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公司高度重视ESG工作,深刻认识到ESG不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更是推动公司创新发展、提升竞争力、实现与利益相关方共赢的核心驱动力。
公司高度重视合规运营,建立了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的合规培训,通过开展合规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定期对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运营始终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四、完善回报机制,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和投资回报,坚持践行“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结合公司发展需求、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及投资者提供持续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0%。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方式结合公司利润实现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本规模进行决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2024年和2025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别约为1.16亿元、1.57亿元。
2025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并注销。2025年2月7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66,533股,占公司总股本0.9485%,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125,163.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注销。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监督,通过持续沟通和专项培训,确保其在信息披露、股份变动、承诺事项等重要事项中严格依法合规。
公司科学制定了高管薪酬考核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差异上下浮动。
公司制定并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合理设置了考核指标。公司2024年7月公司制定并发布了《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为200人,占公司2023年末全部在职员工人数的23.26%。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国科军工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计划分为3年,匀速分批解除,每个归属期对应一个年度的考核指标。
六、提升披露质量,健全沟通机制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做好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沟通与交流,董事会指定董事办(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对待股东网络提问、来电和咨询,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积极沟通,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董事会,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优化定期报告及各类公告编制工作机制,丰富信息披露形式,精准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战略进展等关键信息。积极推动公司关键成员常态化出席业绩说明会,真实准确解读公司经营业绩,分享战略愿景,交流发展机遇与业务规划,保障全体股东平等获取信息。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和市场相关方的沟通交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七、其他事宜
未来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速创新驱动发展步伐,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具体举措,以企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积极回报社会,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环境、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趋势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及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且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合规程序进行了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提议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共有合伙人21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04人,其中72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收入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44家(含H股),收费总额35,961.6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 3 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2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7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素华,拥有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系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审计费用为9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为86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减少4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
原聘任的大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大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大信已连续服务多年,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2025年度需变更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聘任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启动选聘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合规程序完成选聘工作,在选聘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中选机构为致同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5-054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补选黄军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其中《关于补选黄军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公司原董事毛勇先生退休离任,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黄军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军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朱星文(主任委员)、易蓉、杜增龙,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主任委员朱星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军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聘任柯凯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黄军华先生简历
黄军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2月生,安徽机电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7年1月,任江西华声电器总厂技术员;2007年1月至2021年12月,先后担任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技术员、品质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新产品开发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等职;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军华通过南昌嘉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2%;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柯凯敏先生简历
柯凯敏先生:柯凯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0月生,江西省委党校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中级经济师。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任江西九江市都昌县狮山乡政府干部;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任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秘书;2012年3月至2019年4月,先后担任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政府办公室经济研究室秘书、经济研究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19年4月至2025年8月先后担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员工、主管、副主任(主持工作)。
柯凯敏先生未持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永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70.32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和根据项目工程验收情况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相关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 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51)。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6%,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日常经营需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调整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以下董事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朱星文(主任委员)、易蓉、杜增龙,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主任委员朱星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5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黄军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毛勇先生退休离任,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黄军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黄军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柯凯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70.32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和根据项目工程验收情况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11号文《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3.67元。截止2023年6月1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601,378,9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58,465,531.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2,913,368.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6-00004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 本次部分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金额未经审计;预计节余募集资金E=A-B-C+D,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已包含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但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
注3:“预计待支付金额”为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设备款等预计项,需以项目工程的质量及验收情况确认,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监管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规定,秉持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和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对原有产线规划做智能化提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费用管控,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三)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970.3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比例为2.95%,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升经济效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和根据项目工程验收情况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70.32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和根据项目工程验收情况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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