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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18.31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7,198,775股变更为137,100,77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37,198,775元变更为137,100,775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淑旺、沈红叶

  4、联系电话:0551-62249007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金额: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已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但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的币种为公司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事项:公司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违约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财经管理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需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249007

  邮箱:ir@jee-cn.com

  联系人:王淑旺、沈红叶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162                                公司简称:巨一科技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8月25日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动力”)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因巨一科技的补充营运资金和验资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巨一科技的补充营运资金和验资账户予以注销,注销情况如下:

  

  2025年8月25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98,000股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申启乡、汤东华、马文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6、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未达标而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420,800股,由公司统一进行作废处理。

  关联董事汤东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8、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部分职责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部分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部分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专项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18.31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为0%。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7、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部分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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