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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泰达新材料产业园位于栖霞市松山产业园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泰和兴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兴防护”)、烟台民士达先进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先进制造”)生产经营主要场所,为推动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联动升级,公司拟按照评估值15,049.46万元收购烟台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持有的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产业园”)100%股权,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土地模式,变更为本公司自主持有生产所用厂房土地。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的转让方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为国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为泰和新材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勋章、李贺、齐贵山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UUNKF6W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剑钊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117号瑞东金融广场B栋17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海水淡化处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3、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资产总额68,817.78万元,净资产66,823.6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5.83万元,净利润-87.8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资产总额68,675.84万元,净资产66,727.4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2.30万元,净利润-96.2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国丰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是国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5、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6MACDD1DA9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夏会震

  成立时间:2023年4月7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烟台开发区松山产业园松山街道办孵化中心10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版权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控股股东为国丰集团。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达产业园资产总额15,370.55万元,负债总额1,600.69万元,净资产13,769.8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02万元,净利润-197.1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泰达产业园资产总额15,408.62万元,负债总额1,761.58万元,净资产13,647.05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4.47万元,净利润-122.8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5、标的资产受限情况

  2024年2月26日,借款人泰达产业园与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烟凤泰达固贷202402号”)。其中:借款金额6,700.00万元,借款期限十年,即自2024年2月26日至2034年2月25日。

  同时质押人泰达产业园与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质押合同》(合同编号“烟凤泰达质202402号”),质押人以其拥有的特种纤维应用产业园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预期租金收入作为质押物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抵押人泰达产业园与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烟凤泰达抵202402号”),抵押人以其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5年3月31日,抵押物资产账面价值为143,809,635.64元。

  6、泰达产业园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7、泰达产业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北京中天创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天创意评报字(2025)第V1017号《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泰达产业园净资产账面价值13,647.04万元,评估值15,049.46万元,评估增值1,402.42万元,增值率10.28%。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交易双方确定本次泰达产业园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049.46万元。

  公司本次对泰达产业园的股权收购定价按照评估值做出,定价公允、合理,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转移的情况。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及标的公司泰达产业园就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黄渤海投资发展集团)本次拟向乙方(泰和新材)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泰达产业园)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其中已实缴14,000万元,标的股权目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标的股权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2、甲方应保证目标公司合法持有该产业园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及相关配套权益,不存在权属争议、共有权纠纷或其他权利瑕疵,并已完成目标公司房产、土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

  3、根据北京中天创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天创意评报字(2025)第V1017号评估报告中反映的评估结果,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对应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049.46万元。

  4、经各方协商一致,按照上述评估价值,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49.46万元(大写壹亿伍仟零肆拾玖万肆仟陆佰元整)。

  5、在目标公司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及相关配套权益不存在权属争议、共有权纠纷或其他权利瑕疵,并已完成目标公司房产、土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的前提下,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6、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收费规定,三方各自承担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

  7、自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和目标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8、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行权所支出的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费用)。

  9、如目标公司股权、土地权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存在重大争议,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

  10、乙方如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11、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及目标公司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间的股权购买与转让行为,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本次购买股权的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高质量落实集团战略规划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产业资源集聚效应,加快后续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决定收购泰达新材料产业园区。泰达新材料产业园区定位于特种纤维下游应用产业园,主要面向安全防护、新能源汽车等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建设特种纤维纱线、面料、复合材料、绝缘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等相关项目。泰达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建成使用,有助于公司快速打通特种纤维下游应用产业链,最大化发挥市场协同效应,实现从单一的产品制造商到系统性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深度转变,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2022年9月以来,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和兴防护、民士达先进制造相关项目已相继落户在泰达产业园区。泰和兴防护主要以对位芳纶、聚芳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聚酰亚胺等纤维为原料,生产捻线、织物等高性能纤维差别化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安全防护、汽车工业、体育运动、海洋运输等领域。民士达先进制造以芳纶纸,绝缘胶膜,胶黏剂为原材料,生产绝缘复合材料等系列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槽绝缘、槽楔绝缘和相间绝缘以及电控绝缘件中。上述两个项目自投产以来发展迅速,产品市场前景逐渐明朗,公司判断未来具备较好的发展预期,收购泰达产业园将为上述项目的后续发展提供坚实后盾,有望进一步促进业务快速增长。

  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从原先向关联方租赁生产用厂房及土地的模式,转变为自主持有相关资产,从根源上减少此类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泰达产业园100%股权以自筹资金支付,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国丰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4.44万元。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此类关联交易将终止。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对会议相关资料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事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新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定价按照评估值确认,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评估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3)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本集团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内,本集团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如果票据到期日超过1年的,本集团按照该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本集团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政策划分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4、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半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86.95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754.52万元。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R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R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业务横跨绿色化工、高端纺织、高性能纤维、新能源材料等众多产业领域,是中国首家氨纶、间位芳纶、对位芳纶、芳纶纸生产企业和全球首家智能纤维生产企业。产品服务于纺织、医疗、信息、交通、环保、应急等几乎所有的国民经济各相关领域。

  202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呈现“低速增长、分化加剧、风险交织”的复杂格局,公司所处行业受周期下行、供给端增量释放及需求端持续偏弱等因素影响,产品售价及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一)先进纺织品

  2025年上半年,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在关税频繁变动的压力下仍展现强大韧性,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中国纺织服装累计出口1,440亿美元,同比增长0.8%(数据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微信公众号),但呈现量增价减的情况。面对错综复杂的全球竞争环境,国内纺服类企业的海外投资积极性再次提升,同时持续深耕智能化、绿色化、可持续化与快时尚融合的高质量发展路径,以提升产品竞争力。

  1、氨纶行业

  (1)行业概述

  氨纶是一种聚氨酯弹性纤维,在织物中加入少许,便能显著改善织物性能,增强穿着的舒适性,是时尚的代名词。最早由德国拜耳公司成功研发,后由美国杜邦公司实现工业化生产,1989年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氨纶的产业化生产,打破国际垄断。随着我国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氨纶价格愈发亲民,加之消费者对服装舒适性、运动功能性的追求,氨纶的应用领域逐步拓展,同时添加比例也有所增加,需求总体呈上升趋势。

  氨纶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下:

  

  (2)2025年上半年行业发展情况

  2025 年上半年,氨纶行业延续了产能持续扩张的态势。据化纤信息网统计,2025年上半年国内氨纶产能达143万吨,较2024年年底增加7.6万吨,而需求端增幅较窄,市场供需失衡的格局进一步加剧。在此背景下,氨纶市场竞价环境持续恶化,价格呈现微幅下行调整趋势,行业内多数企业陷入明显亏损境地,上半年整体开工负荷较以往有所下降,行业运行面临较大压力。

  大陆氨纶产能增速走势图

  

  近四年,氨纶价格呈现持续下行态势,并屡刷历史新低。进入2025年,这一趋势仍在延续,年初至今氨纶价格波动收窄,跌幅在5%以内,市场呈现窄幅震荡中持续探底的特征。

  2021年6月至2025年6月氨纶价格走势图

  

  2024年-2025年上半年氨纶价格走势图

  

  2024年-2025年上半年氨纶库存指数及现金流图

  

  (3)氨纶上游原料情况

  氨纶产品的主要原料为PTMG和MDI。

  2025 年上半年,PTMEG 装置产能释放持续增加,至6月末PTMEG的年产能在151.1万吨,较2024年年末增长11.8%,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格局,PTMEG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同期,纯 MDI 价格整体波动相对平稳,整体呈现小幅下行的态势。

  2024年-2025年上半年氨纶主要原料走势图

  

  (4)后市展望

  近四年氨纶行业供大于求明显,充分竞争下企业经营承压显著,今年下半年仍有约10万吨装置待投产,在供强需弱背景下,预计将维持盘整表现。

  (本节氨纶行业相关数据及图表均引自中国化纤信息网)

  (5)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目前产能居国内前五位,分布于烟台及宁夏两个基地。

  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生产改造、管理提升、市场营销、工程迭代、品质提升等方向发力,多措并举提升盈利能力。生产方面,通过大修改造实现产品品质大幅提升;管理方面,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采购策略、降低生产能耗等方式,推动生产成本持续下降;营销方面,结合需求动态开发差异化及绿色化产品,成功打通与标杆客户的关键渠道;公司正在着手推进一系列工程技术迭代工作,努力提升产品品质,降低产品成本。二季度以来,公司在销售端进一步强化管理,产销率得到有效提升,产品价格实现逆势上涨。但受整体销售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氨纶业务仍有较大亏损。

  2、绿色印染

  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环保形势的持续趋严,印染行业面临生产装备升级、环保技改投入加大的压力。2024年工信部印发了《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以系统性框架为行业指明绿色转型路径,推动全产业链向“绿色化+功能化”深度融合发展。

  公司推出的Ecody?系基于公司的材料技术,对传统印染技术进行的革新与优化。从源头削减高盐废水排放,同步实现生产用水及燃动力消耗的大幅下降。目前已形成完整的绿色染整及数码印花产能。报告期内,围绕工艺创新、质量管控与成本优化等维度持续发力,产品优势进一步凸显。染整及数码印花业务订单持续增加,得到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随着纺织行业对低碳发展的要求日趋严苛,印染产业未来必然朝着绿色化、柔性化、可持续深度转型,为公司绿色印染技术的拓展与应用创造了广阔空间。

  3、智能纤维

  公司推出的莱特美?发光纤维、纤维锂电池系全球首创产品,属于智能纺织品范畴,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之一。

  2025年上半年,公司以市场趋势与客户需求为导向,聚焦莱特美?发光纤维及纤维锂电池两大核心产品,重点推进应用技术升级与加工链条构建。公司践行品牌开发和终端品驱动策略,围绕品牌客户与消费者需求,联合十余家汽车品牌及供应链企业,将智能纤维融入汽车内饰、智能车载配件等创新场景,同时主导完成智能服饰、工艺礼品、玩具饰品等领域的终端产品整合设计。公司在存量智能纤维产品性能指标优化、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新领域拓展及整体解决方案完善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二)安防与信息产业用品

  安全防护与信息技术领域均展现出持续增长的市场潜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防护向多功能、舒适化、高防护方向发展,受公共安全意识的强化,叠加相关配备法规的落地实施,安防领域有望迎来持续的发展机遇;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业态的不断发展,通讯市场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

  1、芳纶及其芳纶制品行业概述

  芳纶是高性能化学合成纤维,与碳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并称为世界三大高性能纤维材料,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最早由美国杜邦公司实现工业化生产,目前商业化生产的芳纶产品主要有间位芳纶及对位芳纶。

  芳纶作为关键高分子新材料,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不仅是安全环保、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上游产业,更是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关键战略材料,市场前景广阔。

  芳纶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下:

  

  2、2025年上半年行业发展情况

  芳纶是一种全球化的商品,产能主要集中在国外,全球名义产能约16-18万吨,需求约12-14万吨。公司芳纶产能约3.2万吨,居全球第三位。

  自21世纪初以来,我国把芳纶纤维列入重点发展的新材料之一,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多次将芳纶列入重点关键新材料发展名单。2023年11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面向重大需求加强关键技术突破——碳纤维(48K及以上大丝束、T1100级、M65J级)、芳纶(高强、高模)、高强高模聚酰亚胺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高强、抗蠕变)、生物基聚酰胺纤维等。鼓励企业围绕纤维新材料、功能性纺织品等领域加快研发创新,形成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成果。

  2025年,受新增产能释放及传统工业领域需求的双重影响,芳纶行业的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剧。间位芳纶方面,防护领域受国际环境和采购活动减少等因素的影响,国内需求有所减弱;工业过滤领域因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水泥、钢铁、筑路等终端市场需求持续乏力,叠加同质化竞争激烈,价格竞争进一步加剧。对位芳纶方面,传统领域光通信、汽车胶管市场竞争充分,需求呈下滑趋势;高端轮胎领域受益新能源车性能需求,芳纶渗透率有所提升,但放量较为缓慢;另一方面,随着新建产能持续投放,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行,利润空间不断收窄。

  3、芳纶上游原料情况

  芳纶产品的主要原料为二胺和酰氯,2025年酰氯及二胺价格总体呈平稳态势。

  4、后市展望

  安全、环保、节能是芳纶的主要应用方向,符合当下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流趋势,随着环保治理的持续强化、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升级,汽车性能提升及轻量化方面的追求,芳纶材料的市场规模有望大幅增长。从行业增长潜力来看,全球芳纶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约维持在5%-10%区间,在供需格局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芳纶行业仍将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不过,短期来看,不排除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芳纶市场价格出现阶段性波动的可能。

  (本节芳纶行业相关数据来自行业调研信息)

  5、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

  2004年,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间位芳纶的产业化生产; 2011年,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对位芳纶的产业化生产;2023年,公司在全球率先推出生物基芳纶和再生芳纶,千万平级芳纶涂覆生产线也实现连续稳定的运转。通过近二十年的持续研发和不断布局,公司已成为全球规模领先、品种结构齐全的芳纶龙头企业之一。

  (1)主要产品及用途

  

  (2)报告期内芳纶业务发展情况

  2025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竞争格局和新产能释放带来的挑战,公司多措并举强化经营韧性。在成本端,深挖降本增效潜力,成本控制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在营销端,通过精准定位开发,客户粘性明显增加;同时持续加大防护领域市场推广,实现化工领域销量的提升;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新应用场景与增量赛道,并同步推进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线上渠道建设,构建多方位、立体化营销格局。对位芳纶方面,通过深度绑定战略大客户订单,持续推动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聚焦存量市场重点攻坚,实现存量业务的销量同比增长超30%。公司持续强化海外市场布局,2025年上半年芳纶及其制品出口量实现同比增长,进一步拓宽了业务增长空间。

  (三)新能源产业用品

  2025年上半年,新能源产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计算中心、AI、老旧电网改造等因素助推变压器需求增长,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助推电池、电机需求增长。中汽协数据显示,2025年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

  1、芳纶纸

  芳纶纸是一种由制纸级芳纶纤维经纤维分散、湿法成形、高温整饰等工艺技术制成的高性能新材料,具有高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绝缘、抗腐蚀、耐辐射等诸多特性,广泛应用于电力电气、轨道交通、新能源、电子通讯等重要领域,主要起到绝缘作用,是制造业产业升级过程中的一种关键战略材料。

  芳纶纸的早期市场应用主要由美国杜邦公司开发。2007年,民士达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芳纶纸的产业化生产;随着国内芳纶纸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下游应用理解的不断深入,国内芳纶纸生产企业与国外竞争对手的差距在逐步缩小,尤其是民士达?等品牌芳纶纸在部分领域的开发上已经完全能够与国外公司同台竞技,并在某些领域处于领先位置。

  随着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算力等芳纶纸新兴应用领域的发展,芳纶纸的市场需求逐步扩大。此外,高速列车、地铁轻轨的提速建设及电网改造进程的加快,机车大功率牵引变压器、电机及智能电网新型输变电设备需求将会大幅度增长,变压器等设备用芳纶绝缘纸的市场将迎来新的增长点。

  2025上半年公司芳纶纸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市场拓展卓有成效。新能源汽车领域持续增长,变压器、蜂窝芯材等应用领域实现突破,数据中心、特高压、航空发动机、运载火箭整流罩、医疗方舱等项目带动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及整体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

  2、芳纶涂覆隔膜

  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高速增长,带动动力锂电池进入高成长时代,隔膜作为电池四大主材之一,与锂电池安全息息相关。

  隔膜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的PP(聚丙烯)、PE(聚乙烯)隔膜到陶瓷涂覆隔膜的升级,目前正朝着高分子聚合物涂覆隔膜的方向发展。其中,芳纶凭借其卓越的综合性能脱颖而出,作为性能优异的高分子材料代表,它兼具高强度、高模量、耐高温、阻燃、绝缘、抗腐蚀等突出特性,已成为行业公认的下一代高性能涂覆材料。

  相比于传统隔膜,芳纶隔膜具有以下三方面优异性能:①耐高温:芳纶隔膜破膜温度可达400℃以上,远高于传统隔膜;②易浸润:同比传统隔膜,芳纶隔膜的电解液吸收速度快3倍,且吸收量高25%;③抗穿刺:在锂沉积/剥离测试中,芳纶隔膜抗锂枝晶穿刺时间延长3倍以上。凭借这些核心优势,芳纶隔膜成为锂电池隔膜涂覆市场中极具发展潜力的产品,能够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终端用户的“安全焦虑”与“里程焦虑”。当前,动力电池厂商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电芯升级,对材料安全性的要求不断提高,这一趋势为高端隔膜材料带来了更为广阔的市场机遇。

  芳纶涂覆隔膜最早由日本住友化学开发,属于新兴涂覆隔膜,当前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公司的SAFEBM?电池芳纶涂覆隔膜中试项目于2023年3月建成投产,并实现批量产品的交付,在动力电池、户储电池、低温电池、半固态电池等项目中取得较好的进展,部分客户实现了小批量订单,同时针对用户需求不断优化升级产品品类。

  当前公司正加快推进芳纶涂覆隔膜的产业化进程,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启动投料试车。随着芳纶涂覆隔膜性能优势的不断凸显和新产能的投产,预计未来SAFEBM?芳纶涂覆隔膜市场将逐步进入产能释放期。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二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宋西全先生、刘勋章先生、李贺先生、王吉法先生、金福海先生、程永峰先生、唐长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迟海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5年第二季度内审报告》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25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详见2025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25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更换并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邱召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徐立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徐立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邱召明先生(相关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4、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收购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勋章、李贺、齐贵山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收购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附:邱召明先生简历

  邱召明先生,中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三级调研员。2008年7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员、部长助理,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战略规划部部长、对位芳纶国内营销部部长;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莱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任莱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莱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主任、工委书记;2025年7月至今,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5年8月至今,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9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顾丽萍女士、马瑞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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