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67,95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9,746,369.6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指引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09:15-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七)参加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第4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赞成方为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王冀奭 张斌 肖伟 联系电话:0871—67455923
传真:0871—67455605 电子邮箱:stock@ylgf.com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请对上述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44,053,812.76元(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67,758,535.54元(未经审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5〕10号)及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公司拟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
公司制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3,467,95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9,746,369.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40.10%。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和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公司拟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
公司制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3,467,95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9,746,369.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40.10%。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冀树军先生、王际清先生、陈廷贵先生、徐文胜先生、张际强先生、王小强先生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赞成方为通过。本预案如获股东大会批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予废止。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1,367,7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531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110,327,811.90元,于2019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用于投资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00,997,660.67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1899991013000097372,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投资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4,928,014.45元,汇入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160000100000151685,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9,750,84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414,953.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1186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977,358,487.26元,于2021年12月3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75,585,043.06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444.20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71900043110666,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1899991013000761767,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444.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投资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997,660.67元使用完毕,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昭通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1年10月13日销户,公司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已于2021年11月29日销户。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存放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文山”)提供借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202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继续使用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云铝文山已于2024年12月30日归还借款。截至2025年6月30日,云铝文山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人民币11,554,627.47元。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存放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用于投资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剩余本金人民币393,373,386.98元,利息人民币12,636,587.68元,均存放于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公司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已于2023年7月21日销户。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30,000,000.00元以委托贷款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前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1,2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向“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云铝文山已于2024年12月25日归还借款。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存放在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85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使用人民币247,000,000.00元募集资金向“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1,477,000,000.00元,剩余本金人民币598,585,043.06元,剩余利息人民币25,407,673.94元,均存放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原则),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公司、云铝文山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原则),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或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铝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附表1: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四)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公司拟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
公司制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3,467,95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9,746,369.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40.10%。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5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1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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