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简称:韵达JLC3,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简称:韵达JLC4。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代码:037387,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代码:037388。
2、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15,946,0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5%,行权价格为9.3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302,5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行权价格为9.36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5月18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7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2023年7月15日,公司在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八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23年8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3年8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和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0月9日。
6、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的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9.73元/股调整为9.3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9人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应行权比例未达100%,公司对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程序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2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及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19日,故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5月16日届满。
(二)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1,594.6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5%,行权价格为9.3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30.25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行权价格为9.36元/股。
四、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简称:韵达JLC3,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简称:韵达JLC4。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代码:037387,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代码:037388。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8名,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名,合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7名。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首次授予人数为356人。因4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D,解锁比例为0%;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本次可行权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人数为333人。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8名。
注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准。
注3: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预留授予人数为11人。因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名。
注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准。
注3: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4、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9.36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5月18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7、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行权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方可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五、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公司对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注销处理。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九、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次实际可行权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624.85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影响及变化的说明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性影响。
十、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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