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运转所需,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7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修订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7、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 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3,462.1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4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8.8-0.134)元≈18.67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授予导致权益失效,无价格调整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2024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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