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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930,716.09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43,996股后的股份58,598,70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24,838.0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6%。

  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43,99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5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1,478.09万元的比例为29.9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七)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董事会人数由5人调整为7人以及取消监事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优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由5名董事调整为7名董事,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增选1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慎重讨论,公司董事会提名韩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原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8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871.92万元(不含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以及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130.8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2,843.2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以及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股份回购的募集资金款项合计71,130.89万元,相关项目为“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股份回购的部分超募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2,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4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的比例为0.9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10,040.87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金额与实际回购使用金额的结余部分已转回至超募资金账户。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5,157.78万元,超募资金101,478.0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时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进行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外汇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3、公司财务部按月统计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提交等额置换申请,经内部审批后,将前期以自有外汇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4、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5,157.78万元,超募资金101,478.0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预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生产基地项目总部大楼正在装修中,虽然公司募投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受装修进度、生产设备采购、研发设备采购、研发项目进度等诸多环节影响,公司“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利益,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二、 组织架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是进一步优化公司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顺利实现,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1,478.09万元的比例为29.96%。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5,157.78万元,超募资金101,478.0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01,478.09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4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新旧规则适用相关要求。

  四、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并据此拟对《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韩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学习证明,并将在提名后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韩雁女士简历

  韩雁女士,195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浙江大学半导体器件专业讲师;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微电子所副教授、教授;杭州国家高新区(滨江)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浙江大学科研院高新处副处长、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微纳电子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浙江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2013年12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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