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26.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转出完成后,公司将办理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同时,公司拟将向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提供的4,7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延长3年借款期限。此外,公司拟对“科技储备资金”项目进行延期至2027年8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后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8,526.20万元,超出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待支付的项目金额为待置换的项目人员薪酬;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注4: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加强了对募投项目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有效降低了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本。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自身主营业务发展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该募投项目经公司2022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智能装备,通过公司向智能装备提供募集资金借款4,700.00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鉴于该项目尚未产生经济利益,结合智能装备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该资金借款期限延长36个月,未来由智能装备以自有资金进行偿还。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科技储备资金”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抓住行业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业务机会,公司围绕主营业务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通过募投项目“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开展对外战略投资、技术合作研发等,有助于完善产品体系和核心技术战略布局,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能力和中长期竞争力。受行业技术迭代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部分关键技术的研发学习需调整方向,承诺需投入时间超出预期,为保证募集资金发挥应有价值和作用,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增加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审慎选择对外战略投资、技术合作研发等方向,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项目进度等影响,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8月,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投入募集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也未实施新项目,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借款期限延长36个月;同意将募投项目“科技储备资金”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8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88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奥特维”)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0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2、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2023]D-00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85,261,975.18元,超出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790,277.07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产生并支付。
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0.29元尚未从理财结算专户转回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的利息收入。
2、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存在176,26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8月,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持续督导机构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2年8月-11月,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持续督导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3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23年8月-9月,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12月,与平安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5月,奥特维、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7月,因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奥特维、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2021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该次发行于2022年8月22日完成。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2023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该次发行于2023年8月10日完成。
②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0,000,000.00元。
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6,260,000.00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 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东大道证券营业部等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等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76亿元。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止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990.87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549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上半年,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上半年,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5月延长至2026年3月,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公告》(2025-038)。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做出的决策,调整均在同一募投项目内部进行结构调整,该等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构成募投项目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之“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核心定位是服务光伏、锂电及半导体领域,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明确。项目建设将重点满足未来2-3 年上述领域的生产需求,包括光伏设备、锂电设备、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等产品的组装与调试,并配套机加工园区建设,可有效解决公司当前场地限制问题,为业务拓展提供充足产能支撑。
从实施收益看,项目建成后将打破产能瓶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通过构建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将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助力公司优化产品质量、缩短交付周期,强化利润增长点,深化行业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在成本控制层面,新建厂房替代租赁场地将减少租赁支出,降低生产负担;集中化办公与生产还将提升集团及事业部间的沟通效率,优化资源调配,降低管理成本,为经济效益增长莫定基础,同时有助于提升企业对外形象与综合实力。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项目实施,并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动态优化项目安排,确保实现战略目标,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2、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一: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5年0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5年0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 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89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7,618,012.4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89,312,364.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之日(2025年8月15日),公司总股本315,637,8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818,928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9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 6 楼会议室 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10日16:00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90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1-6月公司确认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5,562.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9,776.55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报告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785.78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6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562.33万元,对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5,562.3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516 公司简称:奥特维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通知之日(2025年8月15日)的总股本315,637,8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7,818,928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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