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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卢凤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其中部分制度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下表: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3: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上述第2项、第3项议案中的部分制度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3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

  联 系 人:顾春兰

  联系电话(传真):0510-68535818

  邮政编码:214200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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