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专项报告已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专项报告为半年度专项报告,无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并更新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3年4月6日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与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8,042.1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783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完成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2025年1-6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25年1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增加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一智造”)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实缴出资,并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提供募集资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当地政策实践及与供应商的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建立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利用各类信息化软件,对项目生产运营、财务等进行全面管理,因此公司在保持“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在原子类别“设备购置及安装”中增加软件购置及安装费金额200.00万元,并相应调减“建筑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具体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调整前:
单位:万元
调整后:
单位:万元
(2)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及原因
①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和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②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快速转型发展的交汇期,装配式模块化作为高科技洁净厂房建设的一种技术革新方案,顺应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以期解决传统建设模式下存在的易受现场作业条件影响、建设周期长、实施协调复杂、成本控制难、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多、对周边环境影响等痛点,实现更快的项目交付、更低的项目实施风险、更灵活的解决方案、更智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公司实现洁净室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工厂化、智能化等新型工业化发展。
作为一种新型的洁净厂房建设解决方案,装配式模块化在推广过程中,下游市场和客户对装配式模块化的技术认知度和产品接受度有待进一步培育。装配式模块化无论在下游市场运用推广,还是在产品的持续创新研发与更新迭代方面,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
公司结合国内外市场现状和未来需求走势,认为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集中进行大规模扩产可能导致产能出现闲置,公司将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按需分批分期逐步投入,以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的有效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因此,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
4、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501013602208883)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余额502,161.78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本报告“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3、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之“(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包含重分类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组合2: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⑤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在施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组合2:完工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1为已实施未结算资产,按余额的5%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组合2为未完成质保义务的质保金以及已完工但未验收尚不拥有无条件收款权利的合同对价部分,该组合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其账龄自项目完工之日起计算。
2、2025年半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照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025年半年度公司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合理预计款项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冲回坏账准备合计1,037.35万元。
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包含重分类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080.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公司前期承接的合同金额较大的部分项目陆续进入验收、决算阶段,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项目的验收、决算周期相对较长,在合同资产规模增加的同时合同资产账龄被拉长,进而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金额增加。另外,随着公司承接项目不断增加,尤其公司在施的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数量较多,而在施项目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一般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80%结算支付,导致在施项目未结算部分的累计金额较大,即在施项目合同资产余额增长,进而公司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也随之被动增加。
前述合同资产的产生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阶段性资金垫付,是公司所处的洁净室施工行业的特点。当款项收回后,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也相应转回。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042.6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4,042.6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前述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现将2025年上半年的主要进展及工作成果公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推动稳健发展
公司作为高科技产业洁净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高价值服务提供商,具备“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全生命周期及一体化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工业洁净室和生物洁净室的项目咨询、设计、采购、模块化制造、项目管理及实施、系统调试及验证、二次配管配线、运行维护等一系列专业化服务。公司深耕洁净系统集成行业30余年,长期精进积累,已成长为我国洁净行业头部企业之一。
2025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始终聚焦主业,坚持下游多产业综合布局的经营策略,狠抓市场机遇,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整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公司对内持续推进管理创新、体系创新,提质增效,优化成本费用管控,提升组织运行效率,不断改善公司经营质量,促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同时,为满足公司模块化制造、过滤产品制造以及国际化业务拓展等新业务快速发展需求,公司加大对战略性关键经营人才的引进力度,推动关键人才储备和全球化、本地化人才和业务发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模块化业务板块的投入,不断完善产品矩阵,提升服务能力,围绕行业及客户需求开发的预制模块化产品、功能性模块化产品以及模块化配套净化产品在大型电子及生物医药项目中积极推广运用,助力公司逐步实现洁净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工厂化、智能化等新型工业化发展。2025年上半年,公司模块化业务板块新增合同额(不含税)1,419.92万元,客户认可度和市场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大力发展海外业务,海外业务经营业绩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贡献占比提升显著。
二、持续稳定分红,注重股东回报
公司积极回应股东诉求,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自2023年4月上市以来,公司持续实施中期及年度现金分红,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30,148.21万元(含税)。
为简化公司中期分红程序,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缩短投资者获取股息红利的等待时间,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528,018,4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40.09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62%。
三、重视技术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与持续的技术开发,积累了大量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成果,累计获得各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工法百余项。2025年上半年,公司顺应行业发展方向,围绕主业,持续加强自主创新,对装配式模块化持续进行技术研发投入,逐步实现一体化设计、系统节能设计、模块化洁净室结构、净化及工艺设备集成、智慧控制、GMP验证等一系列技术运用的标准化,为客户提供更优解决方案。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从投资者需求出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推动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交流机制。公司构建了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上交所上证e互动、投资者咨询电话及邮箱、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等多样化的沟通方式和渠道,全方位展示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内容及展现形式,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充分披露投资者关注的信息。为了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公司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采取一图读懂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综合运用文字、图表、图片等形式简洁明了地展示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数据和发展亮点。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独立董事均有出席,与投资者直面深入交流,积极回答投资者提问。公司积极组织投资者调研接待,参加投资者集中交流活动,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邮件以及上交所上证e互动提问,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咨询来电并友好清晰进行充分沟通,通过多渠道主动传播公司内在投资价值。
202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践行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促进自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强化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正面影响。公司在Wind、华证等ESG指标体系评级显著提升:
五、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运作机制。
2025年上半年,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相应可持续发展管理职权等内容。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中新增职工代表董事,此举旨在加强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发展。根据最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也相应废止;同时,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治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能力建设和责任担当,提升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另外,公司将管理层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个人综合考评相结合,激发管理层积极性,强化其履职担当,保护公司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加强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其履职技能和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2025年上半年,公司组织董监高参加了江苏证监局、江苏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市值管理专题培训;邀请保荐代表人开展持续督导培训、律师事务所开展《减持监管及股份合规变动》培训;公司组织全体董监高学习江苏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违法典型案例》《上市公司常见违规事项提示清单》,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公司不定期组织全体董事高管学习最新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及监管要点等;通过各类专业培训与政策学习,全面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另外,公司定期收集与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监管关注热点新闻发送董监高学习,确保监管精神理解准确、执行有效,切实提升“关键少数”规范运作意识。
2025年上半年,公司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80.1564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积极推进,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力量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聚焦做强主业,着力推动稳健发展,加强技术创新,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真诚的沟通交流,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本报告中的执行情况仅为阶段性总结,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在决策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子邮箱:bothsecurities@jsboth.com
联系电话:0510-85161217 传真号码:0510-82761218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133 公司简称:柏诚股份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总股本528,018,4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400,921.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62%。本次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过建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新增:“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代理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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