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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光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交易所在地的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基本趋同,相关政策文件亦支持内地企业采用中国准则编制H股财务报告。统一准则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降低编制成本,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公司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4年度行动方案

  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安井食品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方面持续优化经营管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着力加强投资者关系建设,开展了多渠道、多形式的沟通交流,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2025年上半年度《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2025年行动方案,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 持续聚焦主业,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主要从事速冻调制食品(以速冻鱼糜制品、速冻肉制品为主)、速冻菜肴制品和速冻面米制品等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以华东地区为中心并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逐步成长为国内最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速冻食品企业之一。

  1. 经营业绩:在宏观经济承压、消费市场复苏较为缓慢的大环境下,公司作为速冻食品行业龙头企业,依然保持稳健经营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444.05万元,同比增长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94.00万元,同比下降15.79%。虽然净利润受宏观经济及公司同期高基数因素的影响出现下滑,但公司行业龙头地位稳固,未来将继续依托行业龙头的渠道优势及规模效应,在竞争中持续保持强势产品的市场地位并不断加大新品研发、老品升级换代的力度,通过产品结构优化巩固市场地位,为把握后续市场复苏机遇积蓄动能。

  2. 融合概念创新与情绪价值,持续打造新品:公司继续坚持“研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的新品规划思路,优化“B端及时跟进、C端升级换代”的新产品研发策略及“竞品导向、渠道导向、专柜导向”竞争策略,在拳头产品锁鲜装系列上继续打造迷你化、条状化,拓宽消费场景,向高端化发展;通路火锅料产品上,公司加大如虎皮炸蛋等麻辣烫渠道通用产品的推广力度,围绕洪湖安井鱼糜资源开发如活鱼现杀嫩鱼丸、小龙虾、鱼滑、福袋系列化、虾滑、鳕鱼玫瑰等系列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线;在火山石烤肠等B端烤机渠道产品2024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升级换代”推出面向C端的“肉多多烤肠系列”,包括原味大肉粒鲜肉肠、黑松露爆汁肉肠、法式香草风味芝士肉肠、日式照烧风味肉肠等四种口味以及烤肠全家福产品,实现品类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提高产品盈利能力,目前市场推广和反馈良好。速冻面米新品采取“迭代创新,高质中高价”策略,上半年推出一系列从内容到外形大幅度创新的产品,如蛋奶流心玉米包、慕斯蛋奶橘子包、杨枝甘露开心包、生椰拿铁包等。这些创新旨在及时跟进并满足需求变化的同时,通过深入消费者心智的新供给创造新需求。

  3. 生产效率与智能制造:公司持续深化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提升生产效率。在信息化建设上,公司积极引入AI,以数字化赋能各业务环节,全面提升经营效率。在采购端,智能分析相关数据,预警风险;在生产端,利用数据分析和物联网系统提升智能化生产效率,进行危险行为AI预警,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确保产品质量;在销售端,持续提升经销商数字化管理系统,加强与大型商超、连锁餐饮客户的数字化整合;在HR端,应用智能问答及表单填写,提升员工效率。

  4. “产品+渠道”双轮驱动:公司在积极推动渠道下沉、向低线市场延伸拓展的同时,全面拥抱大B(特通)客户和新零售客户,深挖渠道潜力。近年来,传统商超系统以“宽类窄品”思路对门店进行调改,保留品类中头部或质价比高的产品进行扶持;盒马、山姆等会员店新型零售业态,要求产品更具卖点、差异化和质价比。在此背景下,公司今年明确全面拥抱商超定制化,由商超根据客户需求选品,通过规模化销量突破形成成本优势,策略推进初期已与沃尔玛、麦德龙、大润发等多家传统商超及盒马鲜生等新零售渠道在定制化产品开发等方面展开产品共创、品类创新等深度合作。

  5. 拓展海外市场:自2021年收购英国功夫食品开始,在国内市场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加快“走出去”“引进来”的步伐,顺势而为、积极开拓前景广阔的海外市场。7月4日,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正式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A+H”上市的速冻食品企业。借助港股上市东风,公司正着力优化全球市场布局,纵深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公司的港股募资未来主要通过战略合作及外延式并购来实现东南亚、欧洲及北美等海外主要市场的优质产能拓展和海外销售渠道扩充,包括直接投资在海外本地化建厂自营,以及并购拥有成熟市场且具有稳定盈利能力的冷冻食品企业。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强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努力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馈投资者,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预期且可持续的价值回报。自2017年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法规及章程的相关要求,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连续8年,合计12次实施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达27.46亿元。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通过落实常态化现金分红要求,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可预期性,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2024年公司累计分红金额为1,040,059,864.5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比例为70.05%。

  2025年半年度公司分红金额预计为4.73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70.02%。

  2025年全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公司战略的核心位置,积极通过稳定的现金分红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推动提高公司股息率,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

  三、 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始终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作为重点工作。2025年上半年,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公司积极参与厦门辖区上市公司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采用“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切实提升沟通质效。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信息披露规则,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已连续两个年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级。

  2025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回答投资者问题46次,回复率100%。通过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让广大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

  日常沟通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工作,始终保持全方位、多渠道的沟通机制,确保投资者问询及时响应、专业解答。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交流频次与深度。2025年以来,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成效显著,管理层与资本市场的互信持续增强。

  未来,公司将秉持“从严不从宽”的原则,持续动态跟踪上市地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的变化,确保兼顾A股与H股信息披露的合规。我们将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表述向市场传递具有决策价值的有效信息;同时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沟通效率,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

  四、规范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

  2025年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境内法律法规,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香港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对《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优化决策流程,提升治理效能。在董事会召开前提前向董事提供详实的议案材料,充分保障了董事审议时间,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2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次,公司治理机制运行高效有序。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深度参与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

  公司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建立并优化高效、稳健的内部控制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5年,公司将继续紧跟境内外监管政策变化,优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增强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通过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迈向更高台阶。

  五、总结与展望

  2025年上半年,公司围绕《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提升经营质量、强化股东回报、优化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按计划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行动方案》为指引,紧密结合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持续聚焦主业,深化创新驱动,提升运营效率,积极回报投资者,努力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和《行动方案》设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8,884,8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

  募集资金5,674,555,941.76元扣除相关剩余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586,690.18元(不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7,473,482.63元,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9,721,891.59元,其中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以自有资金已支付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200.00万元)后于2022年2月22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5,638,969,251.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营销”)、洪湖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湖安井”)、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工业”)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2,175,633.29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另现金管理产品余额1,413,3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5,638,969,251.58元为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5,586,690.18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395,174.40元。

  注2:2022年2月25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656,000,000.00元、1,054,000,000.00元、730,000,000.00元、520,000,000.00元、802,574,077.18元、250,000,000.00元、81,000,000.00元、300,000,000.00元;2022年2月2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00,000,000.00元;2023年4月7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15,000,000.00元;2024年6月21日,分别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福建海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300,000,000.00元、293,141.64元、315,697,124.50元;2024年7月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200,785,462.76元。

  注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00079122870010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3150101040028718)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3081947614)、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634324500)、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08010013000657547)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206,824.70元、6,095.75元、0.48元,已全部转入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0485862041)用于“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 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截至2025年6月25日止,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347.45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理财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报告期,公司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河南安井、山东安井、辽宁安井、泰州安井、四川安井、安井工业,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工行福州长乐支行认购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1: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7日到期并收到收益519.63万元;

  注2: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10日到期并收到收益352.50万元;

  注3: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8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78.33万元;

  注4: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24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13.15万元;

  注5: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3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5.83万元;

  注6: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3日到期并收到收益3.39万元;

  注7: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3日到期并收到收益6.81万元;

  注8: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29日到期并收到收益48.59万元;

  注9: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28日到期并收到收益3.11万元;

  注10: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1日到期并收到收益0.13万元;

  注11:该现金管理产品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收益。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3081947614)、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634324500)、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08010013000657547)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206,824.70元、6,095.75元、0.48元,已全部转入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0485862041)用于“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截至2025年6月25日止,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因受2022年国内消费市场不振及辽宁当地外部因素的影响,“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辽宁三期项目”)工程进展晚于原定计划。“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洪湖安井项目”)是公司为顺应消费需求变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重点布局的首个专业化预制菜工厂,对资金投入体量及投入速度存在较大需求。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辽宁三期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60,378.55万元,后续辽宁三期项目所需资金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洪湖安井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378.55万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30,000.00万元。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5,000.00万元,广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0,000.00万元,洪湖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20,078.55万元,上述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调整安井工业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与实施主体,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000.00万元,实施主体变更为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同时,新增四川三期项目,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078.55万元。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

  注4:“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南(雁江)生产基地三期10万吨预制菜生产线建设项目”、“四川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辽宁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泰州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均尚在建设中,故不进行效益测算;“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管理及服务体系,不适用直接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进行效益计算。

  附表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等。

  注2:“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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