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张前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周涛、肖昭义、朱光、伍兴龙、陆健、陈敏、王卫永。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公司已经编制完成《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董事的100%,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董事的100%,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朱光女士、伍兴龙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共6名,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门名称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资本运作部更名为资本投资部,战略投资管理职能从党群办公室调整至资本投资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董事的100%,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5-028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会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于会娟、王勇。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管理情况,其结论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监事于会娟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监事共2名,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非关联监事的100%,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5-030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09号文《关于核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432,70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451,068.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205,647.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245,421.45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11月8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754,945.2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3,280,805.27元,其中报告期以募集资金投入到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754,945.2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64,616.1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4,194,680.37元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13,031,453.19元及已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8,611.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尚未到期的理财账户的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11月17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文件建粤发[2022]157号,省分行营业部由广州分行代管,因此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的营业网点,因此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广东省(除深圳市)中信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城国际支行)的管理机构,负责与外部签署协议,因此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已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4,945.26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1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及增值税人民币8,259,380.27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5,198,447.1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624号的鉴证报告。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305,198,447.1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8,259,380.2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313,457,827.46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含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明细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3,039,334.6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麦4期扩建项目”及“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的生产线均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麦4期扩建项目”及“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368.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继续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于2023年12月27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铺底流动资金使用了自有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综上,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中,后续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述,广麦4期扩建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增加销售收入人民币35,240.00万元,年增加利润总额人民币290.00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2.09年,项目内部收益率5.55%。该项目于2022年9月30日正式转固,本报告期,该项目产生销售收入人民币18,717.50万元和利润总额人民币1,486.94万元。
注2:“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述,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增加销售收入人民币43,575万元,年增加利润总额人民币2,421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4.52年,项目内部收益率5.84%。该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转固,本报告期,该项目产生销售收入人民币28,079.46万元和利润总额人民币1,828.63万元。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5-029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