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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的13名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6,497,504股,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6,999,996.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198.1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798.00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2025年4月18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正式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83,8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3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1,159.98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06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8,560.67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4,315.84万元,待支付的尾款、保证金等237.3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47.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46.18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尾款、保证金等45.38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6月建设完毕,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建设投资。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8,560.67万元(包括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4.24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315.84万元,待支付的尾款、保证金等194.7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47.6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00.90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8,346.0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494.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4,484.38万元(含待支付的发行费用75.3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7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月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72.95万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0.1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95万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度手续费0.01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自2025年4月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49,000.00万元尚未到期,未包含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中。

  注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76万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9.7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0万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度手续费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1-6月)》。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384.22万元。该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351A000406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247.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90万元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194.71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及保证金等,剩余部分未来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1-6月)》。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49,000.00万元尚未到期,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将继续用于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1-6月)》

  附表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1-6月)》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01.92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5年8月21日出具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351C018962号)。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置换计划

  截至2025年4月2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9.47万元,具体投入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为保证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5年4月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72.45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一并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不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01.92万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01.92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351C018962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星云股份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5年4月2日止星云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351C018962号)。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1.00、2.01、2.0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9月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超、陈照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328898

  电子邮件:investment@e-nebula.com

  六、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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