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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D91版)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表述和规定

  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股东会不再行使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职权。

  (二)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

  设置职工代表董事;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删除监事会专章及零散的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三)调整分红政策

  将“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调整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下转D9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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