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3]8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914,892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26元。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40,319,036.24元,扣除发行费用68,835,655.58元,募集资金净额571,483,380.66元。
截至2023年6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16,650,175.5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1,035,898.60元;于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002,959.36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5,607,062.70元,理财产品收益4,254,266.15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0,647,216.22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46,271.64元,理财产品收益749,138.08元,未收回的理财产品54,000,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789,943.65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4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2021年5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12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泸州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对不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并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11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级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签署。、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7月11日与泸州银行成都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余额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的差异系未到期和期后赎回结构性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闲置资金理财及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所致。
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95,865,510.27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483,380.66元之间的差异24,382,129.61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400.00万元,余额与上表中的差异系结构性存款2,900.00万元到期后自动存放于在该银行开立的定期账户中,报告期内未赎回至对应募集账户中所致,该笔结构性存款已于2025年7月4日赎回至募集账户中。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高速线模组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高速线模组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充分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安全,基于谨慎性考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结项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 REF 公司全称 \* MERGEFORMAT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承诺投资项目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高速线模组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本年度经济效益3,860.84万元。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14.8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31.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83.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148.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经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丰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丰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629 公司简称:华丰科技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道光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王道光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预计2025年1-6月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60,287,704.8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含2025年第一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0,012,744.0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20,274,960.82元。
三、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60,287,704.82元,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60,287,704.8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相应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独立董事向锦武先生的辞职报告。向锦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波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张波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培训,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推荐张波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上述调整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波先生,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2007年4月-2011年8月,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2012年8月-2019年8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2019年8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向定点
帮扶地区进行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定点帮扶地区捐赠人民币100万元。本次对外捐赠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捐赠事项概况
为贯彻落实托底性帮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工作,公司拟向定点帮扶地区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专项用于定点帮扶地区的教育基地建设。
二、本次捐赠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定点帮扶地区进行捐赠的议案》。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具体举措。本次对外捐赠现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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