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合同履约成本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合同履约成本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55,210.75元和资产减值损失42,847,266.34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1)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注:关联方应收款项系指对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由最终控制方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及属于关联方范围内的销售或提供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2)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公司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3)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4)应收款项融资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
公司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公司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公司管理该类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示。
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经评估,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在短期内履行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应收款项融资信用风险极低,无需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来判断产品未来变现的预期,对能够直接实现销售的,根据产品市场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在产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等判断能否直接领用加工为存货,对无法领用的原材料、在产品,根据其材料的变现价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6,702,477.09元,已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2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方案
1、发行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结果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最终的发行期限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结果为准;
4、发行价格:本次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5、面值:人民币100元;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7、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8、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商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归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以及投资新项目等合规用途。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品种、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聘请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3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5年9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胡旭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2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此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期追溯调整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相关项目,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调增营业成本2,049,235.48元,调减销售费用2,049,235.48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调增营业成本427,518.55元,调减销售费用427,518.55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5年6月5日,公司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2025年6月15日,公司“高性能红外焦平面芯片全链条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通过了科技成果评价,评价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科技成果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部分技术居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目成果在国防及民用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为我国国防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3、公司作为原告,就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彭成盼、谭必松、陈世锐、熊雄、杜宇、余波、毛剑宏侵害公司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由被告向公司支付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亿元及公司为维权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合理费用。2025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根据刑事优先的原则,在刑事案件未终结前,应中止本案的审理,待刑事案件结案后将继续审理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目前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的《供应商提名信》,确认轩辕智驾被认定为一汽红旗某型号车辆夜视摄像头总成、夜视控制器总成的批量供应商。这标志着公司在深化与广汽、东风两大车企合作的同时,正加速拓展乘用车及商用车领域的其他车企合作。作为国内智能驾驶红外感知领军企业,轩辕智驾持续深耕红外技术,已实现乘用车、商用车领域的双量产,公司也将持续扩大公司产品线在汽车上的运用,成为全方位车载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2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合同履约成本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2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 道,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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