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33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非实质性修订。非实质性修订主要包括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数字大小写变化、标点的调整以及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等。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综合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最终以工商登记相关核准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并制定部分新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及制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3项制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14-31项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上述制度全文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5-04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39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 系 人:刘欣 高文博
3、联系电话:0464-2919908
4、传 真:0464-2919980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5-03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5年8月12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1人,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监事宋淑琴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三项议案,会议及参加会议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5-04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85.9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由于存货价格波动的影响,导致2025年半年度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68万元。
2、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合计计提坏账准备608.3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上述资产减值损失后,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85.9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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