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5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长肖羿先生主持,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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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全面核查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定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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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80,976万元(其中,自审议本次调增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调增128,331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152,645万元),本次调整前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63,700万元。
本次调增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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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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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6)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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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5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0元(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整),扣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8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537,179,245.2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25号)。
以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更加规范、科学地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武汉分行(账号为70040078801000001502)、汉口银行江汉支行(账号048011000174426)、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账号619718888)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52,281,828.85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990,349,927.54元,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350,261,901.31元,支付发行费用11,670,00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3,959,268.2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542,000,000.00元的差异为1,268,040,731.79元,系投入募投项目990,349,927.54元,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350,261,901.31元,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募集资金到账前扣除的承销费)为3,670,000.00元,收到银行利息76,248,214.46元和扣除银行手续费7,117.40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事项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公司已完成“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结项,将存放在该账户内的节余资金及银行利息141,931,901.3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4月22日办理完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0040078801000001502)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调整后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支付的手续费。
注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中不包含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支付的手续费。
注3: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5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
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参股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的股东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湖北路桥66%股权给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股权受让完成后建投集团拟对湖北路桥进行增资。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
2.关联关系:鉴于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方建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建投集团受让湖北路桥66%股权并向其增资,而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的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的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最终价格将以后续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资备案的估值为依据。
6.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八、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本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 。
一、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1.优先购买权:湖北路桥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4%股权,建投投资持有其66%股权。为优化股权层级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建投投资拟将其持有的湖北路桥66%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全部转让至其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公司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2.优先认购权:为全面提升湖北路桥市场竞争力、改善财务结构并优化融资条件,建投集团在受让湖北路桥66%股权后,拟以不超过25.00亿元对湖北路桥进行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3.13亿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增资”)。预计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3.13亿元(最终以国资部门批准为准),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属于建投集团体系内部资源整合决策,公司作为湖北路桥的参股股东,综合考虑聚焦主业、资金情况、战略布局等因素,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建投集团对湖北路桥的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79.47%,公司对湖北路桥的持股比例由34%下降至20.53%。
(二)关联方关系说明
鉴于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方建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建投集团受让湖北路桥66%股权并向其增资,而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的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议程序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的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MA49EL7Y99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0年1月21日
5.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8号
6.法定代表人:丁峻
7.注册资本:556,282.057737万元
8.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区域综合开发改造、城市环境园林绿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养老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物业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各类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关联方股权结构: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9.88%;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12%。
10.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资信情况说明:关联方建投集团及其控股股东联投集团资信情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为参股公司湖北路桥66%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增资的优先认购权,该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交易类型。
(二)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1993年7月23日
4.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5.法定代表人:潘新平
6.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587177U
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公司股东:建投投资持股比例66%,东湖高新持股比例34%。
10.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2.湖北路桥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3.公司不存在为湖北路桥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湖北路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湖北路桥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建投集团委托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湖北路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开展评估工作,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结果如下:
湖北路桥股权全部权益评估价值38.08亿元,确定增资价格约为 1.9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放弃建投投资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对应的股权价格为25.13亿元;放弃建投集团对湖北路桥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对应的价格为8.5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最终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并经国资备案的估值为依据。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投集团受让湖北路桥股权
湖北路桥股东建投投资拟将其直接持有湖北路桥66%股权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公司作为湖北路桥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行使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建投集团对湖北路桥进行增资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建投集团对湖北路桥进行增资,增资款拟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新增13.13亿元注册资本由建投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剩余部分计入湖北路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注册资本由20亿元增至不超过33.13亿元。
公司作为湖北路桥股东同意本次增资,并自愿放弃行使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前股权结构
(2)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股权结构
六、放弃权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湖北路桥股东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有利于湖北路桥增强资本实力、加快业务发展、优化产权结构。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及认购权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丁峻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当前公司的经营实际状况,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认为:
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当前公司的经营实际状况,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本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向关联人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数据集团”)增资不超过3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数据集团注册资本金由7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公司将间接持有湖北数据集团30%的股权,湖北数据集团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高新数科已在授权范围内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数据集团签署了《关于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并完成本次向湖北数据集团增资款项的支付。2025年4月,湖北数据集团收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本次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向湖北数据集团增资事项的股份登记工作已完成。
具体详见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1日、2025年4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特定对象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895,078股(含本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4.96%,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628.43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具体详见2024年7月24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2,9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1,57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4,47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8月29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第二次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第二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63,63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18,10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接受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差额补足,并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时间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预计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总费用不超过2,250万元。
光谷环保在授权范围内已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担保收费协议》。
具体详见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黄麦岭磷化工公司签订〈黄麦岭化工硫酸分厂低温余热回收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投资金额不超过4,300万元,投资黄麦岭化工硫酸分厂低温余热回收项目。
该项目已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正式签订合同,项目目前正在建设施工阶段。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海外子公司并与关联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在欧洲比利时布鲁塞尔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东湖高新欧洲有限公司;同意海外子公司设立完成后与关联人联投欧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租赁其位于比利时中比科技园的部分房产用于研发、生产、办公、经营等,租赁面积总计7,943.59平方米,年租金总计119.69万欧元,租赁期限9年。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2025年4月24日,正式成立东湖高新欧洲有限公司。2025年5月7日,东湖高新欧洲有限公司与联投欧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G栋租赁合同。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分别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招商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鉴于湖北科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科亮”)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拟以湖北科亮为主体与湖北工建、建筑设计院组成联合体,与荆州市楚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晟产投”)签订《湖北联投东湖高新?荆州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暂定价约3.52亿元,其中湖北科亮承担施工部分40%的合同工作量,折算合同金额不超过1.45亿元。该项目资金支付主体为楚晟产投、该项目资金接受主体为联合体各成员公司;(2)楚晟产投计划4月底完成招商运营直采工作,并同武汉东湖高新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招商运营合同,服务期限为7年,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年,总计合同金额约2,100万元。
该项目已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正式签订总包合同,运营合同正在推进中。
具体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63,700万元。
具体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过去12个月内,经公司经营层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4,164.55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47%。
过去12个月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含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133 公司简称: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洋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3次)、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编制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55)。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6)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进行调整,取消原内控委员会,相关职责并入审计委员会。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7)。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赵九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东单位推荐赵九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截至公告日,赵九泉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对董事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致同意该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80,976万元(其中,自审议本次调增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调增128,331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152,645万元),本次调整前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63,7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8)。
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丁峻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3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放弃参股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66%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对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考虑,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
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丁峻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3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九泉,男,汉族,49岁(1976年12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上海航天控制工程研究所八院八一二所财务处副处长;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上海迪爱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现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赵九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赵九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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