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刘蕾、饶林静,合计2人。会议由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予以审阅,达成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100)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64号蟠桃大厦5楼5-4号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及其他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

  (1)提案1.00为关联交易事项。

  (2)提案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且提案2.00表决通过是提案3.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3)提案4.00为逐项表决提案。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的提案:提案1.00、提案6.00。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9:00-12:00、13:0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5: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10楼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chgf@chanhen.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10楼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50505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川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股份回购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实施首次回购,至2025年2月22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18,406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61%,最高成交价为18.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7,196,449.9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7.24元/股。公司已于2025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2、2025年股份回购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实施首次回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最高成交价为2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确认授予日为2025年5月9日。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或部分放弃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实际获授激励对象人数合计902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为923.24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6月13日。

  4、“川恒转债”提前赎回暨摘牌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川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川恒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行使赎回权,提前赎回“川恒转债”。根据赎回安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川恒转债”提前赎回事项,“川恒转债”已于2025年7月28日摘牌。

  5、设立控股子公司四川恒骅新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为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批准,公司与自然人朱家骅先生及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三方合作设立合资公司。2025年6月16日,合资公司四川恒骅新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7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188.70万元,持股比例为51%。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10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事项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未超过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编制《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与万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长段浩然先生于2025年8月15日起担任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鹏时代)董事,万鹏时代成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万鹏时代及其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后续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自构成关联关系之日起至本年度末,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00万元。

  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与万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董事段浩然作为万鹏时代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与万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的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议案六《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经审议通过是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各子议案分别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8.01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02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0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0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0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0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0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11《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1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16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17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前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调整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调整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董事薪酬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由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与万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