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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了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备案等后续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以下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720,017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2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299,959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8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数量:72,001.7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720,017份存托凭证;

  归属股票来源: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

  2、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57.2537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572.5370万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授予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0.80%。

  3、 授予价格(调整后):21.6042元/份。

  4、 激励人数:332人。

  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6、 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 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6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 激励对象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两方面,组织绩效是指员工个人所在事业部或部门的绩效结果。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各自划分为S、A、B+、B、C、D六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在各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为上表中的比例,该比例系激励对象被首次或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2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 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3、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5、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 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 历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720,017份。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2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

  

  (二) 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予以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符合条件的2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720,017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首次授予日:2022年8月24日

  (二) 本次归属数量:720,017份存托凭证

  (三) 本次归属人数:204人

  (四) 授予价格(调整后):21.6042元/份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及归属情况:

  

  四、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归属及相关的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刘淼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存在买入公司存托凭证行为,系参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买入公司存托凭证,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21日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九号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存托凭证上市公告》。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行为。

  五、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号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 九号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60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存托人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本公司是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以下简称“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红筹企业,依据本公司与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托人”)签署的《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存托协议》,存托人将代理存托凭证持有人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鉴于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拟行使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投票权,须通过存托人进行投票。存托人将收集到的投票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由境外托管人将投票结果传递至本公司完成投票,并由股东授权代表根据前述投票意愿结果填写表决票完成投票表决。

  存托凭证持有人行使投票权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2次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通知》(以下简称“《投票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存托凭证持有人根据《投票通知》的要求,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存托人将收集到的投票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由境外托管人将投票结果传递至本公司完成投票。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五) 根据《投票通知》,存托人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采用的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及《投票通知》的程序予以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八) 存在的表决权差异安排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57.99%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 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 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 聘请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

  (5)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6) 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3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根据《投票通知》,本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存托凭证持有人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存托人授权代表。

  (二) 存托凭证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有权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但均需按照存托人发出的《投票通知》的要求进行网络投票。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存托凭证持有人。

  

  (三)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三)登记方式:

  1、如存托凭证持有人为法人主体,则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主体的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如存托凭证持有人为自然人,则应由其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其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存托凭证持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存托凭证持有人)

  附件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基础股票持有人)

  附件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存托凭证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九号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存托凭证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基础股票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九号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将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向贵司发送表决票及存托人收集到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结果,表决票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签署,以此完成股东大会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7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备案等后续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7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下表列示条款修订外,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未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亦未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9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2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 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3、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5、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情况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299,959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 本次作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299,959份。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号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九号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存托凭证代码:689009    存托凭证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存托人2025-004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2次征求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通知

  本存托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九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征求为存托人2025年第2次征求投票意愿

  本次征求投票意愿的投票日: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征求投票意愿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5年8月26日,本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根据该通知,上市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将2025年9月9日(北京时区)确定为股权登记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北京时区)下午收市时(或者营业结束时),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的在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其任何延期会议并投票。

  截至登记日2025年9月9日(北京时区)下午沪市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拟行使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投票权,须通过本存托人进行投票。现就本存托人本次征求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投票意愿征求登记日及对象

  (一) 存托凭证登记日(北京时区):2025年9月9日

  (二) 征求对象

  截至登记日下午沪市收市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有权参加对上述九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案的征求投票意愿投票,向本存托人作出投票指示。

  二、 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征求投票意愿的具体安排

  (一) 征求方式:本次投票意愿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网络投票。

  (二) 征求投票意愿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北京时区):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投票意愿征求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北京时区);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投票意愿征求当日的9:15-15:00(北京时区)。

  (三) 投票登录路径

  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存托凭证持有人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四) 存在的表决权差异安排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57.99%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 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 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 聘请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

  (5)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6) 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五) 征求投票意愿的股东大会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股东大会通知。

  1、 特别决议议案:2、3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3

  三、 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征求投票意愿的注意事项

  (一) 根据《投票通知》,本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投票通过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存托凭证持有人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存托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一) 存托人的投票

  本存托人将依据有关规定和存托协议约定,按照从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处征求到的投票意愿(指示),在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境内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普通股进行投票。

  (二) 存托凭证持有人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的处理

  如存托凭证持有人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也未对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的,则该部分存托凭证持有人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视为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不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

  五、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1、本存托人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资产托管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

  电 话:010-68030602

  邮 箱:shayq_ty@bj.icbc.com.cn

  2、上市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特此公告。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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