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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了268.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68,900,000.00元,并已于2020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兴森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2)。自2025年7月23日起,“兴森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兴森转债”自2021年1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7月22日(最后转股日),累计共有1,355,765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0,153,156股,其中25,841股已于2022年9月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201,612,903股同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也已完成备案,目前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168,954.6248万元。因此,公司总股本尚需因前述可转债转股增加10,127,315股,将由1,689,546,248股变更为1,699,673,56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8,954.624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69,967.3563万元,《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将相应调整。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将进行相应修订。

  鉴于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公司拟根据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其中仅因“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或“监事会”、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目录页码变更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未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及因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未逐项列示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相关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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