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8元,共计募集资金92,275.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875.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91,898.24万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22.64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1,656.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59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额系尚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上述小数点后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引起。
(二)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8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043,0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836.28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63.71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7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82,121.61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2,121.6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0,000.00万元;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额系尚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度公司因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另行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重新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荆山牧业有限公司、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40,00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二)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可优化资本结构,充实资金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未按约定使用的情形,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及时转回相应款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并得到纠正。
附件:1、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由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2,896,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内容如下:
除上述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饲料
及饲料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16,52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的担保对象中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增加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饲料”)、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居饲料”)、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饲料”)、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农业”)、赣州华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华统”)向供应商采购饲料及饲料原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供应商签署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具体担保可以分多次提供,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约定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授权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若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上述议案后,对于上述预计范围内的担保,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饲料及饲料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对象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M33H97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商群斌
成立时间:2021年3月31日
经营期限:2021年3月31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义乌经济开发区五洲大道与芳菲路交叉口北侧地块(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全资子公司华昇饲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M418G7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商群斌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3日
经营期限:2021年4月23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百凤林村上芦塘28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全资子公司兰溪饲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DNWK1D3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源泉
成立时间:2024年6月14日
经营期限:2024年6月1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华统集团A幢9楼(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农业管理;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禽收购;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种畜禽经营;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全资子公司华服农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赣州华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华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MA3AN0LY9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源泉
成立时间:2024年12月23日
经营期限:2024年12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西坑村劣树下24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牲畜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农业管理,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禽收购,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牲畜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赣州华统成立于2024年12月23日,2024年度尚无财务数据。全资子公司赣州华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MA2HHBP16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商群斌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4日
经营期限:2020年7月1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下各镇下华村仙居东方液压机电有限公司右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全资子公司仙居饲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饲料及饲料原料需要履行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以上拟担保额度是公司子公司根据各自日常经营需要测算得出的结果,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采购业务为依据,具体担保次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约定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担保事项,有利于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公司对本次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故公司未要求本次各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公司拟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增加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饲料及饲料原料采购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拟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饲料及饲料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批准前,公司有效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460,22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50,000万元),无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16,52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0.19%,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本次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金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3%。
若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则公司审批担保金额累计为463,225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90.53%。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主要从事畜禽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业务,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工具,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2、交易品种: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鸡肉等农产品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
3、交易工具和交易场所: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交易场所为场内或场外。场内为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拟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主要从事畜禽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业务,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工具,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鸡肉等农产品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上述公司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鸡肉等农产品期货、期权与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鸡肉等农产品价格波动存在强相关的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所需资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因此,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所需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额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和权利金规模与公司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拟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交易方式: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鸡肉等农产品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
4、交易期限:投资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拟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品种范围为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鸡肉等公司经营所需原材料。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交易标的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不当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6、政策风险: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所需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降低风险。
7、公司设专人对持有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8、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9、场外衍生品的交易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出相匹配的个性化套期保值方案,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期保值需求。场外衍生品交易所挂钩的标的,均为国内交易所的场内标准期货合约。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6 号)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275.60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9.0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6.5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91,656.52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219.08万元,共计人民币91,875.60万元已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5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拟不再实施,并将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650.00万元后的结余募集资金7,872.17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原募投项目中已建设的用于生产深加工类肉制品的厂房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厂房的利用率,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用于生产深加工类肉制品的厂房用于出租。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1.82%(不含银行利息)。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由华统股份实施,已于2021年10月15日于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总投资22,730.7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原募投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因实施地点义亭镇姑塘工业区政府配电工程的施工进度受到设计方案变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该项目无法如期完成电力设备安装及电力调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慎研究论证,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正常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10,613.69万元(不含税),新增净利润11,948.51万元。关于原募投项目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原募投项目实际由华统股份实施,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原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1,926.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9,415.00万元、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2,487.73万元、其他费用23.60万元,尚未支付的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650.00万元,截至2025年8月20日,原募投项目“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尚未实现效益。已建设的用于生产深加工类肉制品的厂房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厂房的利用率,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用于生产深加工类肉制品的厂房用于出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募投项目“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尚有未使用募集资金8,522.17万元(含尚未支付的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650.00万元),存储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6010100100687102)中。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当前,肉制品深加工行业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公司近两年肉制品深加工业务的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因此经公司充分研究分析后认为,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该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预计难以有效消化,会造成公司肉制品深加工类产品资产使用效率低等情况,从而无法实现原预计收益目标。
为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原募投项目“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不再实施,并将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650.00万元后的结余募集资金7,872.17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中已建设的用于生产深加工类肉制品的厂房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厂房的利用率,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用于生产深加工类肉制品的厂房用于出租。
三、变更后的部分募投项目用途说明及可行性分析
为了提高厂房的利用率,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用于生产深加工类肉制品的厂房用于出租。
厂房的建筑工程和相关配套设施已基本完工,待政府配电工程完成后将满足出租的条件,后续投入的资金量较少。终止实施“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可以减少对公司资源的占用,将暂时闲置的厂房用于出租,可以提高厂房的利用率,也能提高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综上,本次变更后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用途更有利于公司整体效益的提高,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用途具有可行性。
四、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872.17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且待支付资金全部支付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华统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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