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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持股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鄞州捷伦”)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5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完成竞拍,后续尚涉及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成交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持股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5日10时至2025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对鄞州捷伦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580,000股公开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

  经查询,上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完成竞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魏巍通过竞买号O3738于2025/08/26 10:38:04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9,580,00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15,728,193.9(叁亿壹仟伍佰柒拾贰万捌仟壹佰玖拾叁元玖角)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更多内容请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完成竞拍,后续尚涉及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成交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本次司法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92,849,126股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6.36%。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将降至563,269,12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04%,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司法拍卖股票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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