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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曾钧先生、监事黄欣琪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30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

  ● 本次预计新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5.04 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情况

  为了推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7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即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由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为确保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根据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使用。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对外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人民币7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即担保总额度由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拉普拉斯(无锡)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2月14日

  2、注册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北东青河路3

  3、法定代表人:李勃

  4、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半导体设备、自动化设备、光伏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半导体及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的销售;航空航天设备用金属材料(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发电系统、半导体和太阳能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拉普拉斯能源(香港)有限公司(Laplace Energy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下称“香港拉普拉斯”)

  1、成立日期:2018年4月23日

  2、注册地点:香港新界荃湾横龙街14-22号德士古道工业中心B座14楼1406C室

  3、法定代表人:林佳继

  4、注册资本:2,05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伏、半导体产品,新能源材料,高端装备,国际贸易。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度香港拉普拉斯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合并报表进行审计,未对香港拉普拉斯单体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拉普拉斯新能源(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LAPLACE Renewable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下称“新加坡拉普拉斯”)

  1、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7日

  2、注册地点:140 PAYA LEBAR ROAD #06-05 AZ @ PAYA LEBAR SINGAPORE

  3、法定代表人:林佳继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光伏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光伏设备及相关的硬件、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以及进出口;机电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与前述各项事业相关联项目的管理以及咨询服务业务的提供。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拉普拉斯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新加坡拉普拉斯于2024年11月27日成立,2024年度尚无相关财务数据;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拉普拉斯(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安拉普拉斯”)

  1、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7日

  2、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泾河三街76号光电子学研究与创新中心3号楼3-4层

  3、法定代表人:林佳继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度西安拉普拉斯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合并报表进行审计,未对西安拉普拉斯单体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增加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100%的控制权,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5,005.04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93%、3.46%。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32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laplace-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一、说明会类型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5日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林佳继

  董事、财务负责人:林依婷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荣兵

  独立董事:李诗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laplace-tech.com)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899959

  电子邮箱:ir@laplace-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29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261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1,256.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755.5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500.84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0月2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0Z0018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4,933.9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7,794.29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7,139.6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024年10月25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81.0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13.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67.80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411.3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与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宗地紧邻,为更合理使用土地,优化整体布局,公司将前述两块宗地合宗。公司拟基于最适宜的空间规划,在合宗后地块上分别实施募投项目“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及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实施方式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500.84万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80,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方式)等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所需资金的累计金额为17,009.77万元,该部分款项均已完成置换。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31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882.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半年度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740.2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半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6,434.71万元。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半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金额153.05万元。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半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90.77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70.1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882.7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17,882.78万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所作出,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726                                     公司简称:拉普拉斯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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