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92 公司简称:浩瀚深度
债券代码:118052 债券简称:浩瀚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瀚深度”)现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3号文同意注册申请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8.6667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587,205.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8,894,910.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692,294.81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8月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102009号验资报告。
2、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35,42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4,29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8,648,409.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641,59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10200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960.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未完成置换及自有次会支付部分上市费用18,006,329.88元。
2、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702.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制定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8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3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615.36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102199号”。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21.2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194.12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1,615.36万元。
截至 2025年6月3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15.36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 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500.00万元,具体情况为: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2,000万元用于深度合成鉴伪采集及预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深度合成鉴伪采集及预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过程中。2025年上半年度该项目支出11,641,625.49元,累计支出35,372,132.84元。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扣除尚需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网络智能化系统国产化升级项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注:网络智能化采集系统研发项目,主要研发生产适配400GE链路需求的HDT9000、智能过滤分发系统等设备,HDT9000已在中国移动2023-2024年DPI集采中参与投标并于2024年5月中标,中标金额约1.1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相关中标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完成验收;智能过滤分发系统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签单214万元,并正在参与运营商、金融领域客户招标,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注: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4,29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8,648,409.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641,590.10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为0。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2025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经测试,2025年上半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为-0.61万元,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为-139.23万元,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账准备为0.72万元,合同资产应计提坏账准备为-69.42万元。
2.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等因素。经测试,2025年上半年度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461.72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总影响净额为253.1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审慎性原则,依 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 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利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03元/股调整为 11.91元/股。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2.03元/股调整为11.91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连起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2月2日,公司公告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1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12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该自查报告,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因公司上市未满6个月,故查询期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2.25元/股调整为12.15元/股,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 4 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120万股,并于2024年5月6日起上市流通。
10、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2.15元/股调整为12.03元/股,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
1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
12、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8,34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724,736股后的股本数156,621,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794,631.72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12.03元/股- 0.11869 元/股≈11.91 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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