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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及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半年度共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3,703.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计提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共计提减值准备3,703.03万元。

  

  单位: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按照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考虑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对应收款项按照账龄组合测试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对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

  (2)计提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318.84万元。

  单位: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

  (1)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可变现净值是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无对应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近期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者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估计售价。

  (2)计提情况

  2025年上半年,受国际环境复杂多变、行业周期性调整及市场需求疲软等多重因素交织影响,番茄行业下行趋势持续,番茄制品、白糖、棉短绒、棉壳、饲料等产品亦面临销售乏力局面。在此行情下,公司相关存货的减值压力未能得到缓解。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存货的实际销售情况进行细致分析,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84.19万元。同时,期初公司甜菜、棉籽、籽棉等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026.40万元,因本期该原材料中部分已加工为皮棉、白糖、棉粕、棉油等产成品,其中相应的1,910.3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随之转销。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3,703.03万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246.45万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12,292.9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456.58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依据充分、合理,充分体现了会计政策的稳健性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后,公司财务报表将更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效保障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也与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相符。本次计提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让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备合理性。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1证券简称:冠农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40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0,719,221.04元。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76,993,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699,358.3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让投资者更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同意:如果公司2025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将在2025年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予以实施。

  2025年8月26日,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2025年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棉业”)、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93亿元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按照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的反担保。

  ● 冠农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反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本次反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过去12个月内,除公司子公司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受让冠农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新建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股权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需执行反担保的事项未出现)、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反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汇通”)、冠农集团分别持有银通棉业51.26%、40%、8.74%的股份。

  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其中预计9.88亿元的综合银行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银通棉业的股东—公司及华夏汇通拟为该9.88亿元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提供5.93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华夏汇通提供3.9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为此,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按照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的反担保。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冠农集团本次反担保,可有效降低公司担保风险,确保公司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的反担保。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中海先生、明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反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本次反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过去12个月内,除公司子公司冠农番茄受让新建番茄100%股权、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股权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需执行反担保的事项未出现)、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冠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中海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明东先生为冠农集团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冠农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冠农集团成立于2012年10月18日,法定代表人:刘中海;注册资本金:16,000万元;注册地:新疆铁门关市和谐路1号政府四楼,主要经营范围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副产品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设备租赁等。新疆绿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2、公司持有银通棉业51.26%股权、冠农集团持有银通棉业8.74%股权。

  3、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任何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按照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的反担保。

  (二)交易类别:提供反担保

  (三)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具体交易价格和评估事项。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同比例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的反担保;

  (二)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保证期间: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1-3年;

  (四)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冠农集团财产重大事故(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冠农集团本次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可有效抵御公司对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对上市公司的稳健发展起到积极保障作用。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核心为提供反担保,不涉及管理层调整、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事宜。

  (三)本次反担保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且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同比例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的反担保,有效降低公司担保风险,确保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4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公司OA办公系统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五) 会议由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详见2025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同意: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694.24万元,其中: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18.84万元;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75.4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5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详见2025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同意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为: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76,993,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699,358.3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详见2025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

  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值,同意:

  1、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以下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9.2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2、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3、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总额度在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提供的合计5.93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5、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提供的合计5.93亿元担保,按其持有银通棉业的股权比例提供不超过0.86亿元的反担保;

  6、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7、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超出本次批准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中海先生、明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5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同意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的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中海先生、明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25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同意:1、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物流”)、阿克苏益康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双方签订相关监管合作协议书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

  2、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2025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确保子(孙)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以下子(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9.2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担保事项中,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其中预计9.88亿元的综合银行业务需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银通棉业的股东-公司及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汇通”)拟为该9.88亿元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提供60%即5.93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华夏汇通提供40%即3.9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2、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提供的合计5.93亿元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按照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的反担保;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永衡棉业提供的合计5.93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3、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本次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9.26亿元,其中8.33亿元综合银行业务除双方股东提供担保外,还需追加:冠农棉业为银通棉业提供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银通棉业为冠农棉业、顺泰棉业分别提供3亿元、0.3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中海先生、明东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同意:

  1、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顺泰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9.2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3、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总额度在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提供的合计5.93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5、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提供的合计5.93亿元担保,按其持有银通棉业的股权比例提供不超过0.86亿元的反担保;

  6、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7、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超出本次批准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此次预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一

  

  (二)担保对象二

  

  (三)担保对象三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对上述公司的信贷、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担保,届时将依据各公司的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本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总额度在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调剂的担保额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上述被担保方信贷、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本次被担保方202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虽然均超过70%,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银通棉业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将主要用于支持子(孙)公司日常的经营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且冠农集团按持股比例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的反担保,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2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9.71%。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9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3.7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52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73%。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单位营业执照

  (三)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四)《反担保协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3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

  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汇锦物流、益康仓储被认定为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监管仓库。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交割(监管)仓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仓储企业进行监管棉仓储业务需每年提供交易市场认可的有实力企业的担保。

  汇锦物流和益康仓储均已认定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棉花期货交割仓库,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汇锦物流、益康仓储需提供业绩良好、实力雄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对其参与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进行担保。

  为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开拓皮棉仓储业务,完善棉花产业链,实现棉花产业的动能转换,继而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拟为:

  1、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双方签订相关监管合作协议书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

  2、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3、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公司为汇锦物流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银通棉业、新疆益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康集团”)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公司为益康仓储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同意:

  1、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双方签订相关监管合作协议书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

  2、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在担保事项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三) 无法预计本次担保总额的原因

  1、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是指二者依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规定与要求,履行以下义务并保证其合规性:一是按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各类相关业务材料;二是规范做好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业务商品的验收入库工作,确保入库商品符合标准;三是主动配合第三方开展公证检验,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四是严格落实日常安全保管责任,保障仓储商品的安全与完好;五是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商品出库发货或移库手续,确保操作规范无误。

  2、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是指二者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规定与要求,履行以下义务并保证其合规性:一是按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各类相关业务材料;二是规范做好期货交割棉花的验收入库工作,确保入库商品符合标准;三是主动配合第三方开展公证检验,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四是严格落实日常安全保管责任,保障仓储商品的安全与完好;五是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商品出库发货或移库手续,确保操作规范无误。两者应承担期货交割棉花在库期间,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造成他人损害的、因管理不善引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因管理不善被非法占有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等。

  本次担保主要针对上述仓储保管业务的合规性。同时,汇锦物流与益康仓储已为入库棉花投保足额财产保险。由于在损害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无法预估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本次担保责任的具体额度目前暂无法确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一

  

  (二)担保对象二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责任和担保期限:

  1、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对于仓库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保管职责、不履行配合义务、制作虚假《电子仓单》或纸质《仓单》、擅自出库、擅自移库、擅自转移棉花储存地点等,给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造成损失的,保证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为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双方签订相关监管合作协议书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对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担保。

  公司为汇锦物流、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二)担保风险:

  公司面临的主要担保风险,集中在仓储货物的安全保障风险,以及仓储环节中货物出入库交易(交割)操作的合规性风险。风险防控措施为:     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推行规范化管理。汇锦物流与益康仓储均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合格的管理人员,不仅具备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还拥有丰富的仓储管理实践经验。在过往与交易市场及其他单位的合作过程中,二者均无不良合作记录,为业务开展奠定了可靠基础。

  2、完善货物储存、监控及安防等全链条防控体系。两家企业严格依照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相关规范要求,配备了满足相关商品仓储保管标准及消防安全规定的设施与人员力量;配置了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装卸作业机械;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报警、监控装置,并通过实施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构建起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     3、对库存货物足额投保财产保险,强化风险转移机制。汇锦物流与益康仓储会依据每月实际货物库存状况,足额投保财产保险,确保保险覆盖连续、足额且无间断,以此有效转移并防范货物在仓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4、反担保:一是银通棉业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公司为汇锦物流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二是银通棉业、新疆益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公司为益康仓储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孙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更能推动皮棉仓储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助力棉花产业链的完善与产业动能的转换,最终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提升,为股东创造稳定收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具备全面且深入的了解,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拥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运行稳定。同时,针对本次担保,银通棉业已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就汇锦物流提供担保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银通棉业与益康集团则共同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就益康仓储提供担保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综合来看,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汇锦物流、益康仓储正常运营提供的担保,将有效助力公司吸纳更多皮棉入库,进一步拓展皮棉仓储与交易业务,推动棉花产业链的完善,提升控股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良好收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汇锦物流、益康仓储的股东已分别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就该两家企业提供担保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这为本次担保增添了多重保障。?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2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9.71%。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9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3.7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52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73%。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反担保协议》

  (三)被担保单位营业执照

  (四)汇锦物流、益康仓储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5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议案2、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绿原鑫融贸易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以2025年9月10日19: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四)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9月9-1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 48 号小区冠农大厦

  联 系 人:金建霞   李  雪

  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传    真:0996-2113788 邮 编:841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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