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王小燕 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传真:0571-87352813 电子邮件:proyazq@proy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6,005,182股减少至395,975,83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6,005,182元减少至人民币395,975,83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王小燕
4、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5、传真号码:0571-87352813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护肤类(含洁肤)产品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售价环比上涨原因:主要系大促期间单价较高的大单品(精华、面霜类)销售占比变动所致。
美容彩妆类产品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售价同比、环比下降原因:主要系美容彩妆类品牌原色波塔销售占比增加,其售价低于美容彩妆类产品平均售价。
洗护类产品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售价同比、环比上升原因:主要系单价较高的大单品(精华、精油类)销售占比变动所致。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保湿剂、活性物、油酯蜡、乳化剂、包装物等。
1、保湿剂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4.01元/KG,降幅11.14%。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5.81元/KG,降幅15.36%。
2、活性物
因红宝石、双抗等大单品生产量较大,功效性强活性物使用量较多,公司议价能力提升,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46.91元/KG, 降幅8.80%。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163.63元/KG,降幅25.18%。
3、油酯蜡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2.07元/KG,降幅2.30%。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上涨1.13元/KG,涨幅1.30%。
4、乳化剂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上涨70.05元/KG,涨幅35.14%。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上涨45.05元/KG,涨幅20.08%。
5、包装物
2025年第二季度包装物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上涨0.01元/PC,涨幅1.64%。
2025年第二季度包装物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上涨0.04元/PC,涨幅7.16%。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露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79,513,057.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0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96,247,646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5,229,456.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48%。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拟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共计29,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分别于实施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和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确定的日期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17,1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751,713,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6,981.13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46,996,018.8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44.9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4,508,67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3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2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091.65万元,其中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8,608.46万元、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007.13万元、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476.06万元。此外,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万元,同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投项目延期情况的说明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74,450.87万元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5,171.30万元相差720.43万元,系本次募集资金发行中的承销和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450.87万元。差额部分公司调整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2]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期末进度超过100.00%,系使用募集资金账户闲置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对应项目所致。
[注3]经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延长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建设期原因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对信息化支持平台的要求也随之提升,包括软硬件的迭代升级、信息化系统的调试与优化等,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原则,延长“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建设期。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79,513,057.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0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96,247,646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5,229,456.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48%。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3605 公司简称:珀莱雅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0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96,247,646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5,229,456.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2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本激励计划授予所涉及2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350股限制性股票。
8、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9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811,398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192股限制性股票。
12、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
13、2024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9,992股限制性股票。
14、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7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04,548股限制性股票。
15、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
16、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
17、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鉴于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期间实施了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由396,005,182股变更为395,975,838股。
单位:股
注:“变动前数量”为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本结构表中的股份数量(2025年8月25日),不包括2025年4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的可转债转股数量。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共计29,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珀莱雅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为加快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和海外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待确定具体方案后,本次发行尚需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发行的细节尚未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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