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针对上述情形,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本次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尚有部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1-3项制度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公司章程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全部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1.00、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剩余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提案2.00需要逐项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9: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国富
联系电话:0575—82728851
传 真:0575—82115528
电子邮箱:lu@xingxi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312369
5.其他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58”,投票简称为“兴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120号《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1.00元/股,共募集资金902,000,000.00元。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2,1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9,860,000.00元,已由国盛证券于2023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33050165646100000676账户。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2,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2,140,000.00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7,641,509.43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5,660,377.36元(不含税)、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5,349,056.60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621,098.5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9,587,958.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5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依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会同国盛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等五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1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国盛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为银行下属支行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一级分行与公司、安徽兴欣及保荐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账户3305016564610000067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户8604111000006563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户571906509510000 和账户556900554010008)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均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注:公司购买的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均存放于各自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大额存单账户,该账户依托于活期账户(募集资金专户)而存在,仅可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且无对外结算功能,理财产品到期后连同收益原路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8,559.1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490.92万元(不含税),合计拟置换金额为19,050.06万元,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8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置换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2,951,923.13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到期余额27,700.00万元,期末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共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
2025年2月20日,公司将“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307,911.01元(含利息收入),转入“4000t/a 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的专户,并注销“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
根据上述议案,“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为16,307,911.01元(含利息收入)。2025年2月26日,公司从超募资金专户中划转93,692,088.99元至“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专户用于该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8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其中,独立董事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调整,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公司章程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共计22项制度进行梳理和进一步完善,并新增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4.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其中本议案中的4.01-4.10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银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调整。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监管机构原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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