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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5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68,695,87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5,864,121.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7,063.1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5,855.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523.29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4,421.99万元,汇率变动影响-90.15万元)。

  2、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以募集资金支付1,491.04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8,554.16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6,319.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235.11万元,专户存款利息及汇率变动影响84.2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草案)〉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4年9月3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上述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831.91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319.35万元相差5,487.45万元(与前述金额计算结果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其中购买七天通知存款787.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4,70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的行业布局和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远期规划,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本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8,010.1988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60%股权。

  2024年5月27日和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5,494.5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增资用于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20年11月24日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812.49万元,其中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45.94万元,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466.55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置换。

  公司用募投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实际投入的资金和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的申报文件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规划一致,预先投入资金的使用状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67号)。

  2、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5,494.5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增资用于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部分, 截至2024年8月7日,鸿通泰国以自有资金投入“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项目共计353.11万美元(人民币以实时汇率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金额进行了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审核,并出具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139号)。(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部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 累计置换 273.78 万美元(人民币以实时汇率计算)。

  公司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产品余额5,487.45万元,其中购买七天通知存款787.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4,7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和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已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月8日前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4100020129202005995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40325001040037653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政务中心支行592904626710203账户的销户,并将“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合计人民币8,065.01万元(本金额为支付完部分项目尾款后的最终结算金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续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和2025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投项目“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3,195.57万元将继续从募集资金专户按原定计划支付。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428.1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因本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境外当地货币进行结算,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可能存在汇兑损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的目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9月3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319.35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产品5,487.4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831.91万元 (前述两个金额加总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的行业布局和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远期规划,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从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人民币18,010.1988万元,用于收购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60%股权。

  2024年5月27日和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充分把握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提高公司在车载显示业务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海外客户的维护能力,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5,494.5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增资用于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5-05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萨摩亚”)及其分公司拟以现金借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TPK AUTO TECH CO.,LIMITED(以下简称“鸿通香港”)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总额不超过9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折算)。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鸿通香港的经营管理情况,控制资金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鸿通香港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

  1、公司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宸展及其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鸿通香港提供不超过9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折算)的财务资助(含新增及正在履行中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鸿通香港资金周转及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提供财务资助的借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分笔进行,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尚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上述总额度。

  3、决议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止(即2026年12月31日止)。

  4、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如果单笔借款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借款终止时止,不能依据此顺延的有效期签订新额度的借款协议。

  5、借款利息参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 (Secured Overnight Financing Rate/SOFR) 且不低于公司美元融资成本,每半年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6、鸿通香港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鸿通香港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因此,本次借款未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措施。

  7、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上述条件为重要条款拟定协议,并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PK AUTO TECH CO.,LIMITED

  (2)公司编号:3073157

  (3)法定代表人:李明芳

  (4)注册地址:UNITS 610-611 ,6/F TOWER 2 LIPPO CTR 89 QUEENSWAY ADMIRALTY HK

  (5)注册资本:34,100,000 美元

  (6)成立日期:2021.8.3

  (7)经营范围:显示屏之贸易销售

  (8)股权结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100%持股。

  2、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6月30日,鸿通香港资产总额为39,177,077.30美元,负债总额为24,667,143.76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2.96%,净资产为14,509,933.54美元。2025年1-6月,鸿通香港实现营业收入40,668,706.65美元,净利润62,078.47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鸿通香港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鸿通科技70%股权,鸿通科技持有鸿通香港100%股权,鸿通香港为公司间接持股70%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其他股东中,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达光学”)持有鸿通科技30%股权,祥达光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朝瑞先生(Chiang Michael Chao-Juei)控制的企业,祥达光学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4、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基于控股子公司鸿通香港对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求,以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为前提向鸿通香港提供财务资助,鸿通香港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性的控制与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由萨摩亚宸展及其分公司全额提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

  5、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累计为鸿通香港提供财务资助900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通香港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一、财务资助事项”为重要条款与被资助对象拟定协议并签署。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鸿通香港资金周转及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将为鸿通香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有助于改善鸿通香港整体经营状况,提升其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鸿通香港的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如公司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鸿通香港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对鸿通香港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进行有效控制,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用于鸿通香港资金周转及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不超过9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5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5-05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00.76万元,同比下降8.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34.44万元,同比下降13.8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491.0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58,554.16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6,319.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31.91万元,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5,487.45万元,上述数据尾数相加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TPK AUTO TECH CO.,LIMITED(以下简称“鸿通香港”)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萨摩亚宸展”)及其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鸿通香港提供不超过9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折算)的财务资助,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息参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 (Secured Overnight Financing Rate/SOFR) 且不低于公司美元融资成本,每半年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对鸿通香港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进行有效控制,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5-05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萨摩亚宸展”)及其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TPK AUTO TECH CO.,LIMITED(以下简称“鸿通香港”)提供不超过90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是用于其资金周转及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萨摩亚宸展及其分公司以自有资金全额向鸿通香港提供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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