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荣建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形式参会的包括独立董事余兴喜、郑志刚、李勇,董事孙祥云、杨娟、邵乐。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1)于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 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杨娟、邵乐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案》。
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8、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9、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10、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1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1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陈荣建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陈荣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荣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荣建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陈荣建先生持有公司11.30万股股份,所持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荣建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5 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王华先生个人简历
王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总经理、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董事,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董事,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院长)、副总经理(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墙体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科技部部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陶瓷院总支书记、副院长、硕士生导师等职务。
王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所控股的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截止本公告日,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议案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电子邮箱:zhxb@bjruitai.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七)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八)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362066、瑞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度中兴华所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属于制造业,2024年,除本公司外,中兴华所审计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1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文雪、签字注册会计人张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
项目合伙人:张文雪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震先生,于2009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女士,于2005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共计100万元;2025年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中兴华所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390.7000万股,本次授予股份于2025年7月14日正式上市。以上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3100万股增加至23490.7000万股,注册资本由23100万元增加至23490.7000万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本次修订前后的对照表如下所示: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相关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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