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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445.62万元(不含银行手续费),具体情况如下:

  

  注:1、项目支出不含银行手续费;

  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尾差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7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9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4月13日)4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克”)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思尼克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思尼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8月3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弈安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弈安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8月9日)。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亿安仓”)。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实施主体南京亿安仓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南京亿安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8月9日)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已进行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思尼克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3,903.01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垫付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2,790.59万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2.42万元(不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3SZAA4F012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3,903.01万元。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合计人民币2,535.39万元。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22日,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8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1,520万元来源于超募资金,8,430万元来源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5,050万元来源于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5月18日,已将上述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人民币1.3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人民币6.2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51,52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含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闲置超募资金)。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390.55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九)其他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38,844.92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331.22万元。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390.55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人民币1.39亿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7月28日,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以及2025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予以披露。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CEAC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器材国际”)向供应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器材国际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器材国际向供应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被担保方器材国际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内“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及“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以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为计算依据。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CEAC International Limited)

  成立时间:2009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100万港币+987.1万美元

  注册地址:新界粉岭安乐邨安乐门街39号嘉里货仓(粉岭)G03室

  董事:刘迅、叶建斐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境外授权分销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新增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事项仅是公司拟为器材国际开展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因被担保方器材国际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新增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器材国际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器材国际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人民币137,868.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30%。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上半年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票据

  参照“应收账款”部分。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二)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步骤为在报告期末通过单项分析、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等步骤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其中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如下: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79,618,868.10元。公司以前期间计提跌价的部分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因此相应转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冲减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涉及转销金额102,262,556.88元。

  综合考虑计提和转销,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为-77,356,311.22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25楼R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颖涛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3人,分别为朱颖涛、蔡靖、蔡元庆)。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且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1631号)以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1631号)。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CEAC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此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召开日时间待定,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25楼R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监事王炜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1631号)以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1631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CEAC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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