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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8.8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48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与发行相关的费用364.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11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7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中信银行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及“浙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人工智能与工业协同的应急建筑快速建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未来工地”建筑数智化管理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以及钢构件长焊缝机器人焊接工作站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拟终止,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前述项目节(结)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立了新增募投项目专项账户,并于近期办理完毕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该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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