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ST赛隆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对贾晋斌先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1.01《选举贾晋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除上述取消部分子议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31号2单元21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南桂。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9人,代表股份40,613,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8,623,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1,989,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7人,代表股份2,945,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5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1,989,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制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陈科先生、陈顿斐先生、张光扬先生、陈榕辉先生、李童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925,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6,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772%。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陈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陈顿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932,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3,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146%。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陈顿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张光扬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92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449%。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张光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榕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932,3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3,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149%。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陈榕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李童瑶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955,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857%。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李童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制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淑芳女士、张建民先生、张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王淑芳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927,3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444%。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王淑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张建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955,0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848%。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张建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张凯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927,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443%。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张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596,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1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6%;反对1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596,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1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6%;反对1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596,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1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6%;反对1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纪勇健律师、廖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ST赛隆 公告编号:2025-063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补选完成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科先生、陈顿斐先生、张光扬先生、陈榕辉先生、李童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王淑芳女士、张建民先生、张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非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离任情况
蔡南桂先生、唐霖女士、刘达文先生、李剑峰先生、张旭女士、邓拥军先生、潘传云先生、陈小辛先生、李公奋先生在公司新董事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中蔡南桂先生、刘达文先生、李剑峰先生、张旭女士、邓拥军先生继续在公司工作,唐霖女士、潘传云先生、陈小辛先生、李公奋先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南桂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蔡南桂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67,512,703股,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47.23%股权。离任后,蔡南桂先生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霖女士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唐霖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7,223,911股,离任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达文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达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56,561元出资额,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4.09%股权。离任后,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剑峰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88,875元出资额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股,离任后,所持股份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旭女士、邓拥军先生、潘传云先生、陈小辛先生、李公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蔡南桂先生、唐霖女士、刘达文先生、李剑峰先生、张旭女士、邓拥军先生、潘传云先生、陈小辛先生、李公奋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陈科先生: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曾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中投信联(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苏州倾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超新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互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投资合伙人、公司总裁、董事长。
截至目前,陈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陈顿斐先生:1987年出生,金融工程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Knights Genesis Group管理合伙人和首席运营官、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理事。现任北京中清国华投资有限公司、华医中清(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金镒(珠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董事总经理,骑士道同(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海南雅亿共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雅亿共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顿斐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雅亿共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雅亿共创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并担任控股股东海南雅亿共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海南雅亿共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陈顿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张光扬先生: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迈瑞医疗公司管理培训生、美国柯惠医疗公司外科缝线部门销售代表、美国强生医疗高级灭菌产品部门中国南区销售经理、美国美敦力公司新兴市场与私立医院部门外科业务线负责人、英国康维德医疗负责高级伤口敷料业务AWC高级伤口管理部门东大区经理、美国丹纳赫集团旗下贝克曼库尔特公司商务运营与试剂销售部门副总监、美国Avanos医疗公司大中华区业务负责人和企业监事、德国medi医疗骨科业务部负责人,现任伽玛锐迪(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光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陈榕辉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部长、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现任北京企展边缘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榕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雅亿共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北京企通富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企展边缘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外,陈榕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李童瑶女士:199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现任企展控股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北京企展边缘计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企通富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代表、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童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雅亿共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北京企通富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任执行代表,并且担任北京企通富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企展边缘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李童瑶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简历
1.王淑芳女士: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光环新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中科晶上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外部董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专家、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淑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淑芳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张建民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市政集团深圳市政集团经营部长、副总经理,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北京市东卫(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党支部书记、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建民先生暂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3.张凯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广州市政务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科员、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编辑部部长、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政务行业架构师-政务行业东区技术负责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州市中网数据要素发展研究院院长、理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凯先生暂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