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3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根据《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80.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4,203.3643万股的1.57%。其中,首次授予358.6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48%,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4.37%;预留授予21.4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09%,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5.63%。
3.授予价格(调整前):18.74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67人,预留授予11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和“D”五个评级,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4.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5.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2)。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9.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10.2025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11.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注: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8.74元/股调整为18.33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8.74元/股调整为18.33元/股。
(2)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8.90万股未授予,到期自动失效。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38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8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26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四)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8月26日。
(二)归属数量:4.38万股。
(三)归属人数:9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8.3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9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和材料”)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2025年度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9,867,437.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0,132,562.2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ZF1136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6日,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民生银行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薛家支行、中国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24年6月1日,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1,156.6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416.7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96.74万元(不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168.01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996.74万元(不含税)。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和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89,326.26万元。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6,7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5%。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6,7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5%。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11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流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及“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长。其中“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2月延期至2025年6月。“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31日以及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在募投项目“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同时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截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88503 公司简称: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2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及修订。公司拟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9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存在。全体董事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倡议中提出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对外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公司评估了行动方案在2025年上半年的执行情况,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38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归属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及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部分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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