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物”)于2025年08月25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史东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史东伟先生因个人规划退休且为更好支持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先生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史东伟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5年10月24日)止,并在任职期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史东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史东伟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由公司董事长罗卫国先生代行总裁和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结束。史东伟先生辞去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开展。
2025年08月25日,史东伟先生与罗卫国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同时史东伟先生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放弃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放弃后其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下降至0.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东伟先生持有公司32,338,8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15%,拥有表决权比例为0.00%。
2025年08月25日,史东伟(仍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大股东)出具《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函》:(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人正式离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承诺转让限制解除后,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股票交易,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罗卫国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严格参照届时有效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史东伟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在任期间为公司在首发上市、规范运转和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长久以来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0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
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物”)实际控制人罗卫国与史东伟于2025年08月2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双方一致行动关系于《解除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终止。同日,史东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不再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签署、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和《表决权放弃协议》。基于上述相关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罗卫国、史东伟变更为罗卫国。
●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4%,不排除未来可能出现影响实际控制人不稳定的风险因素。目前,公司正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罗卫国控制的企业上海导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以此提高控制股权比例,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批准事宜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同日,史东伟(仍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大股东)出具《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函》:(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人正式离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承诺转让限制解除后,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股票交易,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罗卫国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严格参照届时有效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本次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与史东伟于2025年08月25日签署了《解除协议》,双方一致行动关系于《解除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终止。同日,史东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不再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签署、出具《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和《表决权放弃协议》。基于上述相关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罗卫国、史东伟变更为罗卫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解除
1、《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2025年03月14日,罗卫国与史东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明确各方在对天域生物经营方针、投资方案、发展目标等与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一切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并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在《一致行动协议》存续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保障了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为促进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稳定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2、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情况
2025年08月25日,罗卫国与史东伟签署了《解除协议》,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2025年03月1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各方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自2025年08月25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并解除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
(2)《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双方在对天域生物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它一切决策事宜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双方不再受《一致行动协议》的约束,亦不再享受该协议约定的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基于前述《一致行动协议》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告终结;
(3)双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解除系双方协商后自愿终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一致行动关系期间,双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行为,双方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行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4)双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双方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协议或者一致行动等相关利益安排。
(二)表决权放弃
2025年08月25日,罗卫国(甲方)与史东伟(乙方)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史东伟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放弃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全部非财产性权利,主要内容如下:
1、表决权放弃
乙方承诺在《解除协议》签署日起,不可撤销的同意放弃其所持有的全部32,338,8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全部非财产性权利(统称“表决权”),亦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
2、放弃范围
放弃限期内,乙方放弃的标的股份表决权为根据天域生物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可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天域生物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
(2)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天域生物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名和选举天域生物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其他应由股东任免的人员;
(3)法律法规或者天域生物章程规定的其他与股东大会有关的权利;
3、放弃期限及承诺
表决权放弃期限自本《表决权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若发生:
(1)甲方控制的上海导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天域生物于2025年8月25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若该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审批通过且履约完毕,届时甲方控制的天域生物股份表决权比例减去乙方持有天域生物股份比例之差将大于5%,该情况下本协议所述乙方表决权将恢复。
(2)若上述(1)中事项未能成就,甲方应于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4个月内,选择通过天域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二级市场增持、协议转让股份等方式,使控制的天域生物股份表决权比例减去乙方持有天域生物股份比例之差大于或等于5%。在上述期限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且放弃期限延长至甲方完成本条所述义务为止。
(三)其他承诺
2025年08月25日,史东伟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史东伟承诺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罗卫国丧失对天域生物的控制权地位之日止:
(1)认同罗卫国对天域生物的控制权地位,认同罗卫国系天域生物的实际控制人;
(2)本人不再直接参与天域生物的日常经营管理;
(3)不会以谋求控制天域生物为目的,而直接或间接地增持天域生物股份或利用持股地位或影响力干预、影响罗卫国对天域生物的控制权或干预、影响天域生物的生产经营活动;
(4)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达成一致行动等任何方式扩大在天域生物的股份和/或表决权比例,亦不会与天域生物其他股东或潜在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达成一致行动等任何方式单独、共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天域生物的实际控制权。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函》
史东伟为明确本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大股东及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人正式离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天域生物股份;
(2)本人承诺转让限制解除后,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股票交易,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罗卫国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严格参照届时有效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控制权变更前后直接持股主体及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与史东伟终止原《一致行动协议》,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的变动。同时,史东伟放弃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放弃后其拥有表决权比例下降至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拥有表决权比例以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注2: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致力于完善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效能,持续优化决策机制和强化内控建设,已建立起规范、透明、高效的公司治理架构。本次实控权变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律师法律意见
经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罗卫国及史东伟签署的《解除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罗卫国及史东伟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2、史东伟已签署、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表决权放弃协议》,泽源利旺田42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不以谋求控制权为目的,且天域生物其他股东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罗卫国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高于其他股东,并足以对天域生物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由罗卫国及一致行动人共同提名,且罗卫国及史东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史东伟已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罗卫国仍可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提案权、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产生重大影响。罗卫国及史东伟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史东伟已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且承诺不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罗卫国仍可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提案权、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成员选任的重大影响及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职务,对天域生物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罗卫国及史东伟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罗卫国。
五、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报告书。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4%,不排除未来可能出现影响实际控制人不稳定的风险因素。目前,公司正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罗卫国控制的企业上海导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以此提高控制股权比例,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批准事宜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5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06月22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得存储专户,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1年07月0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06月2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7,486,386.81元,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2,169,811.32元,合计人民币19,656,198.13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07月0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629号”《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置换资金已于2021年07月05日和2021年07月09日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对照表,详见附表1。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07月0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07月05日和2021年07月0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共计转出1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09月09日,公司已归还全部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09月0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09月09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2年08月17日,公司已归还全部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0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2年08月17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16,000万元实际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08月16日,公司已归还全部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0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9,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3年08月1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9,300万元实际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08月13日,公司已归还全部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3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0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4年08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7,400万元实际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5年06月30日,公司已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5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6,150万元已于2025年08月1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07月0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1年07月05日,公司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账号:0434520000325541),并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转入上述专用结算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详情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09月07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取得产品利息261,150.11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87,615.74元,加上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1,500,000.00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金额为61,687,615.74元(包含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33%。
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计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有序投入,因此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计划根据该项目的施工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
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06月2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注2:2021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51,183,838.55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486,386.81元。
注3: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4:2024年0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4年08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7,400万元实际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5年06月30日,公司尚余6,150万元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5:“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2023年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且景区部分区域经竣工验收后已对广大游客开放。在开放运营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现状和围绕创建“4A级旅游景区”标准对古镇核心区范围内的业务、空间、景观、配套服务等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和提升,提升改造尚需一定时间完成。除已竣工子项外,部分子项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老房屋拆迁困难、专项债剩余资金未发行到位等原因导致开工延迟。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募投项目“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5年12月。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6.3.9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实际情况,对“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公司认为“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仍然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合理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效益为该募投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政府投资工程费估算价)减去该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入)。鉴于2024年度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实际情况,公司预计通过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可获得的内部收益率由25.00%调减为17.00%,相应调减了累计毛利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为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充实公司周转资金,以提高资产流动性,改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利息支出,避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因大额间接融资引致的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7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关于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3月31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23.53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35.7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14.06万元。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4年度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分别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1,028,29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有助于公司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增强营运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已经过详细论证,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202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受到影响,考虑到上述测算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即期回报在短期内依然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5年有关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之“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持续稳定扩大业务经营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快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约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依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9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0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4幢二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0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5、议案7-8、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卫国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4幢二层。
(三)登记时间:2025年09月0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卓伟、夏巧丽
电话:021-65236319
传真:021-65236319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4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表决权放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所涉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包含实际控制人罗卫国和史东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史东伟在一定期限内放弃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罗卫国控制的企业上海导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云资产”)拟以现金认购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 2025年08月25日,实际控制人罗卫国与史东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同日,史东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不再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签署、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和《表决权放弃协议》。基于上述相关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罗卫国、史东伟变更为罗卫国。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批准事宜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包含实际控制人罗卫国和史东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史东伟在一定期限内放弃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罗卫国控制的企业导云资产拟以现金认购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一)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2025年08月25日,罗卫国与史东伟签署了《解除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原《一致行动协议》,各方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罗卫国与史东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二)放弃表决权
2025年08月25日,罗卫国与史东伟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史东伟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可撤销的同意放弃其所持有的天域生物32,338,800股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全部非财产性权利,亦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
史东伟表决权放弃后至表决权恢复前,其拥有表决权比例下降至0.00%。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导云资产与公司于2025年08月25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于2025年08月26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导云资产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超过71,028,297股股票。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本次发行预案上限测算,罗卫国直接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12.84%上升至29.98%。
二、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导云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罗卫国。葛燕为罗卫国的配偶,是罗卫国的一致行动人。导云资产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主营业务情况
导云资产为控股的投资平台,主要用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卫国开展各类对外投资经营活动。
(四)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情况
导云资产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协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和史东伟于2025年08月25日签署了《解除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导云资产与公司于2025年08月25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25年08月26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所涉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系列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宜
1、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批准事宜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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