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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D208版)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的情况

  公司已于近期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完成股份登记1,149,500股。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01,149,5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00元变更为101,149,500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住所由“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6号和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辉路2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6号”。

  二、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总经理”调整为“经理”的表述,数字表述如“2/3”修改为“三分之二”、“5%”修改为“百分之五”,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上述制定、修订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2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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