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主要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其中《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拟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中涉及“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规范为“股东会”。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8名,增加的一名董事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此外,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注销完成后,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0,000,053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0,000,053元。因此根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以下为《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情况: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2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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