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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清越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该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9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本条前款所述对应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按照前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68883

  传真:0512-57260000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IR@qingyue-tech.com

  联系人:毕晨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496                  公司简称:清越科技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查阅半年度报告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清越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新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此次修订或制定的治理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制度及《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1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26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39.9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3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0,750,323.4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9,215,106.11元。

  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于:

  2023年9月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账号:2010020228877)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75200122000572138)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024年1月在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15937957840080)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024年9月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800849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8030576)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100,211.6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3、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20,7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义乌清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其中向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9,088股,占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8,331.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72.43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8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8月27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和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及《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9月2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2025年8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31,343股,占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的比例为0.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0,141.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回购前股份情况为截至2024年8月28日的数据。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631,343股,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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