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 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现金管理仅限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145.26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88.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56.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8月,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40.7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7,916.27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2.64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48,088.9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于2024年10月28日出具了《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22号)。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现金管理仅限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审议程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17.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145.26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988.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1,156.8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现金管理仅限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决议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有效。
(六)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3,726.3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43,312.1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414.28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会计师审计且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标的基金嘉兴长沛昕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原合伙人张泽平退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陈科、方国宝、罗玉芳、王洪利、谢丹、嘉兴长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长沛”)等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6,205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总份额的比例为 80.5802%。标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嘉兴长沛,标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及进展公告。
二、 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嘉兴长沛关于基金拟变更募集相关通知,公司作为参与基金前期募集的有限合伙人,已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签署修改后的《嘉兴长沛昕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次合伙协议修改,主要因为基金拟投标的公司的可转让股权份额变化,标的基金变更募资金额。公司由原来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变更为认缴出资4,000万元,标的基金的募资金额由原来6,205万元变更为5,205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变更后标的基金的出资结构: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工商登记情况
标的基金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合伙企业名称:嘉兴长沛昕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D2J5X77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长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栏夕)
成立日期:2023-10-20
出资额:5,205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03室-16(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至9月5日(星期五)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9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江伟先生
副董事长:潘强彪先生
总经理:夏卫平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安立先生
独立董事:刘海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9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至9月5日(星期五)
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向公司提问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任安立、沈勇虎
电话:0575-82972858
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3310 公司简称:巍华新材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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