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有表决权董事12名,徐登义、何维忠、王永强、郭令海、付剑峰、余力、马晓峰、陈存泰、马骁、余海宗10名董事现场出席,龙文彬、顾培东2名董事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会议。经董事推举,会议由副董事长、行长徐登义主持。党委书记黄建军、4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增补副董事长、行长徐登义为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并代为履行委员会主任职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20成都银行永续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8月26日。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晖,行长徐登义,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有表决权董事12名,徐登义、何维忠、王永强、郭令海、付剑峰、余力、马晓峰、陈存泰、马骁、余海宗10名董事现场出席,龙文彬、顾培东2名董事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1.4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拟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注:贷款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三)近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四)近三年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注:自2024年起,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算,其中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简化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计量,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六)杠杆率
单位:千元
注:自2024年起,杠杆率相关指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算,杠杆率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九)近三年其他监管指标
注:1.以上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监管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迁徙率指标为母公司口径。
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2.4 股东情况
2.4.1 股东总数
2.4.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3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4.4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不适用
2.4.5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注:1.表中“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为该股东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在报告期内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
2.表中“可上市交易时间”若该日期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2.5 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资委,控股股东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重要事项
2024年7月22日,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本公司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转让所持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62%股权。该交易已于2025年1月10日获江苏金融监管局批复(苏金复〔2025〕13号),并完成股权变更,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不再纳入本行并表范围。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启动、3月9日完成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2022年4月6日,公司发行的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转债简称为“成银转债”。“成银转债”自2022年9月9日进入转股期。本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17日连续29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成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23元/股的130%(含130%)。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成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成银转债”。截至2025年2月5日,累计共有7,995,091,000元“成银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率为99.94%,累计转股数量为626,184,022股,占“成银转债”转股前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7.34%。本次赎回“成银转债”数量为49,090张,赎回价格为100.652元/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941,006.68元(含当期利息)。自2025年2月6日起,“成银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报告期内,本公司获四川金融监管局关于雅安分行开业及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解散的行政许可批复。目前本公司正在推进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注销工作。
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持战略发展定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促进规模、效益、质量的协调发展。
(一)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期末,总资产达13,722.2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21.09亿元,增幅9.77%;存款总额9,834.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76.22亿元,增幅11.02%;贷款总额8,346.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20.60亿元,增幅12.40%。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6.61%,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2.70亿元,同比增长6.85亿元,增幅5.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7亿元,同比增长4.50亿元,增幅7.29%;基本每股收益1.5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4%。
(三)风险管理保持良好。报告期末,全行不良贷款率0.66%,拨备覆盖率452.65%,流动性比例95.44%,流动性持续充裕。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王晖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9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3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推举,由副董事长、行长徐登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党委书记黄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先生、公司其他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回避表决的股东及其基本情况如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回避表决的股东有: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思羽、陈加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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